7省市首批获准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中新网北京12月31日电 12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北京以视频形式召开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推进会。记者从推进会上获悉,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等7个省(市)首批获准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会议指出,在全面建设健康中国的征程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中医药深化改革,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激发和释放中医药多元功能和价值,迫切需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中医药深化改革的战略需求和各地的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必答题”要答好,“特色卷”要出彩,优先推进、重点保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率先形成突破。同时,各地要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开展有差别化示范改革创新,为重大国家战略实施赋能和创造条件。

会议强调,示范区要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着力回答好“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等关键问题,尽快试出成效、创出典型。要紧扣综合改革和示范两个关键词,推动中医药深化改革与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全局紧密结合起来,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政策系统集成耦合联动,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不断释放整体效应,发挥好示范区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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