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11月25日,从西丰县检察院案件承办人手中接过存有20000元司法救助金的银行卡,陈女士激动得连声感谢,称自己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和司法温情。
事情的原委还要从头说起:2020年4月25日,犯罪嫌疑人与陈女士相遇,发生争吵后,陈女士被嫌疑人用水果刀将腹部、左胸部多处扎伤,后送往西丰县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陈女士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以上,需支付抢救治疗费用近70000元。2020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虽然案件移交到法院,但检察院为民服务的工作却没有结束。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我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经济赔偿能力,这使得没有稳定收入,独自抚养7岁女儿、赡养年老母亲的陈女士陷入了困境。今年5月13日,陈女士向本院申请司法救助。我院收到救助申请后,经多方审查核实,认为该申请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报请市院批准后,依法及时地作出了司法救助决定,为陈女士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在为陈女士送来救助金的同时,承办人还关切地询问其是否有其他困难,陈女士对检察机关提供的帮助表示了感谢。
法律是保护人民群众的有力防线,司法救助是坚强的后盾。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司法为民这一重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次实践。今后,西丰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借助自身职能,温暖更多群众。
【来源:铁岭西丰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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