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两部门联合执法 严查违禁渔获销售
爱吃海鲜的小伙伴
注意啦!
从5月1日12时起
我省正式进入休渔期啦!
为规范休渔期海鲜市场经营秩序
近日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行动严查
违禁销售渔获现象
执法人员来到随机选取的几家农贸市场和海鲜饭店,重点检查摊点和店内是否有销售违禁渔获。
他们向店主索证索票,查验水产品的进货记录和凭证,询问货源,并给每位经营户发放《倡议书》,就禁渔期相关制度及要求向广大经营户进行再宣传、再动员。
➥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杨景皓:从早上的检查情况来看了,一切都比较良好。没有发现违规销售水产品的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伏季休渔期间,农贸市场、超市等各类市场和饭店、排档等餐饮场所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和虾蛄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禁止销售没有合法来源的其他海捕冰鲜渔获物。
近期,我市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经营户对“伏休管理”规定的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护渔”的良好氛围。
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经营户遵守相关规定。希望广大消费者对他们菜市场还有餐饮店禁渔期之内禁捕的一些鱼类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