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交表图谋参选立法会 港媒:若被取消资格是咎由自取

黄之锋交表图谋参选立法会 港媒:若被取消资格是咎由自取

  图源:港媒

  海外网7月20日电 7月18日,2020年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活动拉开序幕,将至7月31日结束。乱港分子黄之锋20日递交表格,欲参选立法会九龙东选区,但他拒签拥护基本法"确认书"。

  据港媒报道,黄之锋声称,“不应因签署确认书与否掀起‘民主派初选’后的互相批评,扬言会继续“争取国际社会关注香港议题”。

  香港特区选委会要求,获提名者必须在提名表格内签署“确认书”,声明拥护“基本法”以及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否则其提名无效。然而,黄之锋18日在脸书上发文称,他选择不签署“确认书”。还声称是否会批准他成为候选人,重点不在于报名时是否签署这份文件。“因为签署与否,根本毫不影响自己的‘入闸’机率,那倒不如直截了当,拒签了事。”

  另据《文汇报》报道,有多名“揽炒派”参选者,为了能够“入闸”参选,以“程序上的问题”、“签署不等于认同”为由签署了“确认书”。

  《大公报》18日发文指出,近年,多名反对派政客与黄之锋、罗冠聪等“港独”“自决”分子先后多次到海外唱衰香港,乞求外国制裁香港。西方势力美其名支持香港人争取“民主自由”,实质上是为一己私利而声援他们,但反对派依靠外力夺取香港管治权的图谋注定不会得逞。反对派参与立法会选举时,必须签署“确认书”,若参选人公然高呼“光时”口号、鼓吹“港独”“自决”,显然是违反国安法。在立法会选举提名期,若有反对派参选人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实属咎由自取,与人无尤。

  此外,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10日表示,自7月1日起新入职的公务员须签署文件表明拥护《基本法》、忠于特区,这是入职要求,拒绝签署将不受聘用。

  另据早前报道,立法会正式的选举提名还未展开时,反对派就不顾香港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提前在全港200多个地点设立票站,怂恿人群集聚进行非法“初选”。

  中联办、港澳办先后发声明谴责反对派策动非法“初选”,并称将支持特区政府深入调查、依法查处。中联办表示,所谓“初选”,是对现行选举制度的严重挑衅,是对立法会选举公平公正的严重破坏,是对其他拟参选人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的严重损害。

  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14日明确表示,香港法例并没有所谓“初选”机制,任何所谓“初选”并不构成特区立法会选举或公共选举程序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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