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临沂市城管执法支队北城二大队日常督导兰山街道片区,在巡查城区西部物流园区建设工地发现:有人正在操作大型施工机械挖掘城市道路绿化带,执法人员立即调查取证。
经现场问询得知,该处施工行为属兰山城区西部物流园区一处重点建设工程,施工方暂未取得审批许可手续,擅自在临西十二路北段路东物流园区建设工地出入口处挖掘绿化用地,占用绿化带及人行道施工建设物流园区出入通道,且在现场未作任何围挡防护措施。
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取证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现场施工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
据了解,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目前,该处违规行为现已进入立案查处程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通讯员 朱孔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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