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热点|“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知网能否化身“知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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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经济史学家赵德馨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的消息《100多篇文章被中国知网擅自收录 九旬教授维权全部胜诉获赔70多万》引发广泛关注。

12月10日晚,中国知网就“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一事发布了致歉声明,表示向赵德馨教授道歉,并将妥当处理赵德馨教授作品继续在知网平台传播的问题。

此前,因为赵德馨教授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中国知网”运营方)发生侵权纠纷,老人于2020年8月选择了维权。在随后的官司中,赵德馨教授全部胜诉,获得相应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费用,法院判决知网赔偿赵教授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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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中国知网道歉的当天,赵德馨向媒体透露,“我和知网还有一桩‘大案’”。赵德馨说,2006年,他与知网签订协议,同意将自己的著作《中国经济史辞典》电子化,知网约定如有人有偿下载,则支付报酬,但他写在协议上的银行账户始终未入分文报酬。至2019年,因起诉知网的案件才得知,知网盗用其名,在银行办理相关账户。2021年,他再将知网及银行告上法庭。

赵德馨教授不是唯一被知网侵权的学者。赵德馨教授的代理律师介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苏少之,后来以同样的方式打起了维权官司并胜诉。但维权成功后,他的论文也被中国知网下架了。

12月10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回忆:2017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曾经代表会员、已故著名作家汪曾祺的家属,起诉知网的运营公司,认为中国知网、全球学术快报手机客户端未经授权,擅自提供汪曾祺作品《受戒》的下载服务,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诉讼历年两年半,文著协终于打赢了官司,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赔偿。

张洪波认为:赵德馨教授起诉知网获赔,再度暴露了知网这一知识服务平台,受到很多知识分子诟病的侵权问题。它的商业模式是否合规?对于中国知网12月10日晚上的公开回应,张洪波说:知网在周五的深夜公开发布的其实是“个案问题情况说明”,而不是“公开道歉”;仅仅是对法院判决胜诉的赵德馨老教授的歉意,而不是针对作品权利人群体和公众。

张洪波指出:知网应该理清经营模式的痛点,进行整改,而不只是在平息舆论。这和赵德馨教授的主张一致,赵德馨肯定了道歉,但认为真正重要的是知网能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拿出诚意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停留于表面。

张洪波主张知网应在“商业经营模式”整改,这抓住了“知识产品”运营的核心问题,应该成为知网今后运营改革的着眼点。记者认为,知网“知识产品运营”可以借鉴商业银行运营模式,搭建“知识银行”运营模式,一举解决“知识产品”的“进口”和“出口”问题。

记者观察,目前 “知网”运营模式,经受不住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拷问。知网转载使用学术文章,形象地说是“借鸡生蛋”,搭建了一个“鸡窝”(知网平台),但借人家的“鸡”却不付租金,“生了蛋”也不给“鸡”的主人分红。

而本次法院判决赵德馨教授胜诉,以及此前其他作者的胜诉,则在法律上判定了知网目前经营方式的法律缺陷。

在裁判文书中,被告“中国知网”运营方主要主张两点均被驳回:其一,被告“中国知网”运营方主张,其作为期刊出版单位,有权对已经在其他期刊刊登的文章进行转载,属于法定许可,不构成侵权。而法院认为,被告将涉案作品收录到其数据库并在网络上提供付费浏览和下载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期刊之间的转载或摘编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制度并不适用于网络环境下,故对被告辩称其构成法定许可的主张不予支持。其二,被告“中国知网”运营方主张,其系经过涉案作品所载的期刊出版发行方授权使用,但未提交证据证明作者曾向刊文单位进行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故关于被告发布涉案文章有合法来源的主张,法院也不予采信。

法院判决在否定知网两个主张的同时,其实也为中国知网未来合法经营指明了道路:知网转载文章,不能只和期刊杂志达成转载许可,而是首先应获得文章的真正“主人”——作者的知情和同意;作者同意显然比期刊同意更重要,毕竟作者是文章的创造者,没有作者就没有文章。

知网作为学术文章集中的平台,一方面它需要“进口”——有作者投稿,可以转载其他期刊的学术文章;一方面它需要出口——有人使用文章,比如浏览和下载。知网是“进口”和“出口”的中转站,谈到这里,就会发现,知网其实就是一个“中介”,记者由此想到“知识银行”。

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中介,知网可以借鉴银行经营方式,成为学术需求双方的中介。储户的钱放到银行,能获得银行支付的利息;贷款户使用储户放在银行的资金,则需要向银行支付利息;银行利润是通过存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形成的,银行向储户支付的利息事实上也是来自贷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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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知网公开财报)

不少学者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学术文章其实是知识性产品,是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同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个基本的商品属性。从知网的收费运作来看,学术文章事实上形成交易关系。既然如此,知网可以借用银行模式,成为知识性产品交易平台。一方面,知网收录他人的学术文章,需要支付使用成本;另一方,知网平台文章被其他人付费使用,产生收益,作者可以成为第一受益人。当然,知网作为学术文章供需双方的平台,付出一定技术和资金建设成本,可以获得一定的中介服务费。

2020年财报数据显示,同方知网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1.6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93亿元,毛利率为53.93%。而在今年上半年,同方知网的主营业务收入约为4.9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893万元,毛利率为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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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2022年,复旦采购中标(成交)金额:82.5万元)

而有关方面使用知网,却需要付出昂贵的费用。数据显示,仅仅12月7日发布的复旦大学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2022)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显示,达到了82.5万元。查询发现,2018年复旦大学采购中国知网的成交价格是75.5万元;2019年总成交金额为78.5 万元(人民币);2020年,成交金额为81万元,采购成交价格逐年上涨。

知网如此赚钱,使用付费如此高昂,而学术文章的创造者——作者,却长期得不到任何回报,这显然不符合公平正义。一个没有道义和法律支撑的平台,注定是走不远的,知网经营方式改革势在必行。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学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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