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40.5亿元,撬动地方各类资金约5亿元,支持地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200余个,将带动近10万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稳就业、促增收。
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群体,减轻疫情灾情影响
本批计划以“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市县为重点,瞄准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同时将以工代赈与灾后重建紧密结合,加大对河南、山西等今年受暴雨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省份支持力度,广泛吸纳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参与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建设,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
明确投资直达基层项目,推动项目尽早落地
中央投资切块下达到省后,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要求,直接分解下达到县,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带动农村群众就业人数等,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脱贫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四川省对申报项目开展集中审查和公开遴选,优先支持务工组织能力强、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高、就业技能培训做得好、前期工作相对完备的项目。
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吸纳更多群众就业
各地牢牢扭住促进脱贫人口就业这个“牛鼻子”,坚持“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前提下,尽可能提供更多务工岗位,在目前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尽最大幅度提高计划发放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部分省份计划发放比例将超过20%,有的项目甚至可达到40%以上,极大地延伸扩大了就业容量,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把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地方加强项目组织实施、跟踪调度和督促指导,抓实抓牢群众务工组织工作,确保国家以工代赈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充分发挥带动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的政策功能,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