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11日讯(通讯员李鹏程)“警察同志,快来看看,这里有一只怪鸟。”1月10日10时许,江夏区公安分局法泗派出所挂职副所长石飞与民警巡逻至辖区卫东村新沟闸路段时,遇到42岁的居民李强报警求助。
石飞立即跟随李强赶赴现场,只见一只鸟尖喙如钩,人一靠近,就扑腾着翅膀,但其站立不稳,民警查看后发现其左翅受伤。
民警随即和村民一起,将受伤的鸟放置到纸箱内带回派出所,随即联系区林业部门动植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警民携手救助受伤的草鸮。通讯员李鹏程 摄
经辨认,该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xiao),属于夜行猛禽。
据江夏区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草鸮面盘扁平,呈心脏形,白色或灰棕色,四周有暗栗色边缘,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嘴黄褐色,嘴喙不尖,鹰身鹰爪,俗名“猴面鹰”。
在法泗派出所内,江夏区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办理了交接手续,将受伤的草鸮带回进行进一步救助。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野生动物受伤受困,请立即联系公安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单位等,由专业救助人员进行施救,避免危及自身安全或者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
【编辑: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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