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该公司从3月复工,目前在建项目复工率达80%,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如果对该公司追究刑事责任,会使其被列入黑名单,被限制招投标,企业将面临员工下岗甚至倒闭。”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对涉嫌单位行贿犯罪的某公司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决定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得以正常进行。
今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与监察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全面推动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落地生根。今年1月至8月,全区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达80.50%,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81.97%。
加强制度构建
形成工作合力
针对以前广西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低的问题,2019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积极与自治区监委召开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协商会,就认罪认罚等工作深入研讨交流、达成共识。该院联合自治区监委、自治区高级法院印发《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流程(试行)》,从监察调查、检察起诉、法院判决等环节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制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自治区监委制定《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南》,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细化落实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搭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证据证明体系,构建监察机关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的全流程办案协调机制,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规范,有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全面落实。
此外,广西各级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配合。今年4月,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级法院等7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自治区高级法院要求下级法院在办案中认真抓好落实细则,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今年1月至8月,全区职务犯罪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81.97%,同比提升43.16个百分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减轻法官办案压力。”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刑二庭庭长张晓伶认为,“经过监察、检察、法院共同推进,全区职务犯罪案件上诉率下降,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监检沟通配合
实现良性互动
南宁市检察院办理桂林市政协原副主席邹某某受贿案时,充分发挥提前介入作用,与监察机关协商一致,由监察机关向邹某某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消除邹某某的顾虑。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办案组与辩护人充分沟通,向调查机关及时通报邹某某的认罪态度情况。最终,邹某某在其辩护律师的见证下,与检察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一审开庭时,检察机关邀请监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到庭观摩旁听。庭审上,被告人认罪认罚,简化了对被告人的讯问和法庭辩论,缩短了举证、质证的时间,提高了效率,也使监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充分感受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良好办案效果。
当前,广西监察机关组织调查人员旁听职务犯罪认罪认罚案件庭审已成为办案工作重要内容,极大地推动了监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普遍性,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2019年6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关于全面落实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通知》,在征求自治区监委的意见后下发,对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要求。通知下发后,广西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同级监察机关的沟通配合,在应监察机关邀请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时,通过监察机关告知被调查人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调查人员在调查阶段及时收集、固定被调查人自愿认罪认罚的供述、退缴赃款赃物等证据材料。
各级监察机关在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时,书面说明被调查人在调查阶段的认罪悔罪表现、退赃等情况,给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充分保障检察环节有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提出量刑建议前,也会与监察机关充分沟通,听取监察机关意见,确保案件惩治效果。检察机关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监察机关通报,形成良性互动。今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实现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覆盖。
以问题为导向
从薄弱环节入手
为进一步完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细化内部分工职责,增强下级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履行条线主导责任,通过多点发力,扎实推进全区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
同时,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的检察官分成五个指导组对各地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进行指导督查。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每月召开会议对全区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跟踪掌握各地区办案情况,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对适用率较低的地区,由部门领导带队下沉各地,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此外,为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自治区监委、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级法院决定自今年起每年举办一期三家联合培训。今年6月,三家共同举办全区首次一体化专业培训,来自全区监委、法院、检察系统的160名学员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探讨司法体制改革下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培训活动以办理职务犯罪认罪认罚案件普遍性、特殊性问题为抓手,采取生动灵活的方式对职务犯罪特殊案例、社会热点案件展开专题探讨,并聘请资深业务专家授课,深入讲解涉及职务犯罪刑罚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学员办案的能力水平,增强业务素养。(检察日报 邓铁军 郑燕)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