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
“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调整,其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游钧介绍,日前,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公开发布。《意见》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健全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制度,强化了职业伤害保障,完善了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
《意见》针对所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优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措施。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形成合力。游钧表示,《意见》是一个总体规定,还需要各主管部门和地方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目前,全国总工会已经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制定了《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正在研究制定维护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权益的相关文件。各地区也正在结合本地实际,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我们相信,《意见》及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意见》及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游钧说。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