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东京1月27日电(记者姜俏梅)日本6名甲状腺癌患者27日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以受核泄漏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影响而患上甲状腺癌为由,要求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简称东电)赔偿共计6.16亿日元(约合3408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
据介绍,6名原告目前年龄在17至27岁之间,2011年东电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时,他们均居住在福岛县。福岛县在事故发生后对当时18岁以下约38万名福岛青少年进行健康调查,6名原告在这一健康调查过程中被诊断患上甲状腺癌。
原告律师团日前在东京召开记者会表示,原告主张他们所患甲状腺癌并不是遗传性癌症,除了被放射性物质辐射以外,无法想象出其他原因。律师团团长井户谦一强调,原告们在孩童时代就患上癌症,升学、就职、结婚都受到影响,东电应该承认是核电站核泄漏事故造成,尽快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