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在校园周边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严查学生家长超员接送学生、未佩戴安全头盔,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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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17时59分,泉州德化交警大队民警在德化西门执勤点查获德化县某技术学校学生涂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罚,并扣留车辆。
9月4日11时14分许,泉州安溪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安溪益民路段执勤时,民警查获张某驾驶闽C5SXXX二轮摩托车超员搭乘3名小学生,且所搭载孩子均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张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处罚款200元。
为了孩子的出行平安,交警蜀黍希望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学生驾驶5类车辆
1.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
2.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
3.严禁骑行“死飞”自行车。
4.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
5.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严禁学生搭乘7类车辆
1.严禁搭乘超员摩托车。
2.严禁搭乘超员电动自行车。
3.严禁搭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4.严禁搭乘低速货车。
5.严禁搭乘拖拉机。
6.严禁搭乘超载车辆。
7.严禁搭乘拼装、改装三轮机动车。
(三)严禁学生实施3种危险行为
1.严禁未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2.严禁在道路上嬉笑打闹。
3.严禁翻跨路中隔离护栏。
(四)严禁家长及社会公众实施4种违法行为
1.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
2.严禁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搭载学生。
3.严禁非法集中接送学生。
4.严禁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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