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委办公厅发文公布第四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名单,林芝市巴宜区成为我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巴宜区隶属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境内居住有藏、汉、门巴、珞巴等10多个少数民族。近年来,巴宜区积极稳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开创了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2016年,巴宜区被国家民委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2019年,巴宜区委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完善组织机构,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城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制订出台了《林芝市巴宜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强调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为重点,对城市民族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构建网络体系,进一步明确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街道(镇)党(工)委书记、社区(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干部具体从事民族宗教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纳入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了县级领导、街道办负责人包片管理工作机制,实行“双联户”“网格化”管理,将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与干部考核直接挂钩。
强化资源整合,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协作机制,与政法、民政、市场监管、卫健、公安、人社等部门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理预警机制,切实推进体系完善,形成强大合力。转变观念改进方法,提出“政府牵头、民间组织、联手运作、逐步规范”的工作思路,建立“两站一队”(少数民族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少数民族志愿者服务队),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子女教育、就业创业、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双向服务管理,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工作联系协作,及时了解掌握外来少数民族经商人员家庭和社会经历等情况,构建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信息互通、人员互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双向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聚力民生改善,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做实联系服务,在2个街道4个社区建立健全服务网,发放“联民卡”,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流动人口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民生服务。落实惠民政策,依托基层民族工作专干,及时掌握少数民族流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着力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就医就学、就业创业、困难救济等领域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防控机制,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及时整治在劳动用工、生产经营、社会生活等方面出现的侵犯合法权益现象,并加强民宗与各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积极化解矛盾隐患。强化交往交流交融,开办国家通用语言和当地语言文化培训班,鼓励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地语言、风俗习惯,切实发挥语言在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中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