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15时许,
在市区烟台路与淄博路
路口北150米处,
发生一起行人通过斑马线时
被轿车撞伤的事故。
2月20日15时许,在市区烟台路与淄博路路口北150米处,发生一起行人通过斑马线时被轿车撞伤的事故。
事发时,两名女子准备由西往东经过斑马线,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白色厢式货车停车礼让。当两名女子快步通过时,相邻车道的一辆鲁L51***号牌白色轿车没有减速停车礼让,将其中一名女子撞伤。
事发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迅速处置,判定鲁L51***号牌轿车驾驶人曾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救治受伤女子的全部医疗费用,并对曾某未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处罚。同时,民警对曾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深度警示教育,要求其本人写下“吸取事故教训,文明规范行车”悔过书,对事故进行深刻检讨反思。
在对案件调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曾某所驾鲁L51***号牌轿车存在多条违法未处理信息,民警制作了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送达曾某,并引导其通过“交管12123”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斑马线,看似是一条条简单的横线,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种交通标志,更是一道文明线,一条生命线。礼让斑马线,就是礼让生命。
作为交通参与者,既是道路权利的分享者,也是安全义务的承担者,驾车人和行人都要懂得换位思考,车辆行经斑马线主动减速停车礼让行人,行人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快速通过,让斑马线真正成为保护生命的安全线,成为精致城市的靓丽风景线。
点击关注大众网东港微信
好新闻不错过
来源:日照交警
编辑:新瑜
您点赞、在看, 小编就能加鸡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