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汪亮亮 胡秀文
9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沈德咏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68岁的沈德咏曾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上海市纪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他于今年3月被查,9月的“双开”通报称,沈德咏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
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
9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沈德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沈德咏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在最高法工作18年
公开资料显示,沈德咏,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大法官。
沈德咏自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后回到家乡江西工作,任江西省委政法委干部、调研室副主任,后来担任过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等职务。
1998年10月,44岁的沈德咏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同年12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6年11月,沈德咏出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8年4月,沈德咏重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部长级),同时被授予一级大法官。
2018年,沈德咏转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至被查。
今年3月21日,沈德咏被官宣落马。消息很突然,因为今年两会期间,沈德咏还在积极建言资政。2022年3月,时任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在两会上提交提案,呼吁加快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示范法。
沈德咏被查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党组成员一致表示,要深刻汲取沈德咏严重违纪违法教训,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之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决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离职时表示“问心无愧”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在沈德咏被免去最高法常委副院长职务不久后,他曾向最高法同事发出一封离职告别书。
在这封信中,他写道,“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这所大院,前后20年,我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真实地触摸到了工作与事业的关联、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庙堂与江湖的异同。实话实说,这个过程很折磨人,但我很享受这个过程。”
沈德咏还表示,“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
此外,他还在信中告诫同事,“作为一位司法工作者,尤其是作为一位法官,特别是作为最高法院的法官,我们既要尊崇有形的法律,尽忠职守,不越雷池,更要本诸良善之心,正道直行,善待自己,善待他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让法治的公平正义之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如今再看这些文字,无疑一记响亮的耳光。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