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正德年间,浙江宁波府定海县佥事高封和在京中为官的侍郎夏震乃是同乡,平日里来往极为密切,因妻子先后怀孕,两人便指腹为亲,约定:若是均为男孩,便结为兄弟;若是均为女孩,便结为姐妹;若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便结为夫妻。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夏震妻子诞下一个男孩,取名夏昌期;高封妻子则生有一女,取名高季玉。夏震于是便托人前去定亲,以两副金钗为定亲之物,高封欣然接受,又回了玉簪一对。
01.高家嫌贫悔婚,侍女含冤被杀
数年后,夏震于京师病逝,由于平日为官清廉,竟然连丧葬费用也拿不出,高封便主动出资,助其将棺椁运回原籍安葬。不久后,高封也辞官返乡,当起了富家翁。
夏昌期虽然聪明伶俐、苦读诗书,然而自父亲去世之后,家中却变得一贫如洗。夏昌期十六岁时以案首进学,也算是有了一定成就,便托人去高封家中提亲。高封却有些嫌弃夏家的家境,生了退亲之意,于是对媒人说道,“他乃侍郎之子,我女也是千金小姐,完婚须得三书六礼才行。如今空言完婚,岂不闻‘聘则为妻、奔则为妾’,草草苟合,岂不亏待我女。他若是不能备礼,不如及早退亲,大不了我多退些礼银于他。”
夏昌期不愿退亲,却也承受不起三书六礼的负担,于是这门亲事便就此拖延了下来。眼看三年过去,亲事依旧绵绵无期,高季玉便常常劝说父母,不应该做不讲信义之人,高封却说道,“若是他能拿出百两聘礼,我便任你出嫁,不然便别想娶你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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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玉眼看无法说服父亲,便从父亲那里偷了一些银钱,连同自己的金银首饰等,凑了一百多两银子,密令侍女秋香告诉夏昌期,父亲已经承诺,只要拿出百两聘礼便可成亲,自己已经将金银首饰准备停当,约定明日夜间在后花园花亭交接。夏昌期听了自然不胜欢喜,连连答应下来。
次日,夏昌期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至交好友李善辅,李善辅于是备下一桌酒菜为其庆贺,两人饮至夜间,夏昌期却就此趴在桌上沉沉睡了过去,醒来之时已是深夜,见李善辅依旧趴在桌上熟睡,便将其推醒,说道,“如今天色已晚,我这便前去赴约了”。
夏昌期到了高家后花园,其家人早已睡下,一片寂静无声,夏昌期来到亭中,却见一侍女倒在地上,还以为是等待太久睡了过去,便伸手去扶,这才发现侍女已死,顿时吓了一跳,见四处无人,连忙逃回家中。
次日清早,高家虽见侍女死于后花园亭中,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高季玉却说道,“昨日是我命秋香送银两和金银饰物于夏昌期,本想资助其作为聘礼,却不想此人如此狠心,竟然将秋香打死。”高封闻言大怒,遂命家人前往府衙状告夏昌期“杀人夺财”。
02.顾知府仓促审案,夏昌期被捕入狱
顾知府接到诉状后,迅速传唤原被告双方到堂。高封称秋香当夜送银钱、首饰共计二百余两于夏昌期,自己女儿季玉可以作证,若不是夏昌期打死秋香,自己岂肯让女儿抛头露面到堂作证。何况无仇无怨,纵然自己因其家贫而有退亲之心,但也不至于杀死侍女诬赖于他。
夏昌期则辩解道,“前一日,秋香到我家,说小姐愿意以银钱相助,约定当夜到花园去取,谁想我到花园之时,秋香已经被人杀死,且并未发现有银两在侧。必然是此婢女犯了错,你将他打死,却想要赖到我身上。若我得了银钱,又岂会再杀死她?”
顾知府又去问季玉,“一个是父亲,一个是有婚约的丈夫,你如今身为人证,可要从实说来。”
季玉说道,“我父与夏侍郎本是同乡,又同朝为官,因而才有了指腹为婚之事,曾受金钗一对为聘,回他玉簪一双。后夏家家道中落,父亲便想生了退亲之意,我本不愿,便收拾了金银首饰百余两,命秋香与夏昌期约定,今夜在后花园交给他。当夜他果然如约到来,秋香回报之后,我便让秋香将银钱交给夏昌期,却不知因何被杀死在后花园,且金银饰物全都不翼而飞。莫非他想趁机占秋香便宜却被拒绝,故而将其打死?亦或是因我父亲退亲而一时恼怒,故而打死秋香泄愤?还望老爷详查,民女并无半点虚言。”
顾知府听罢,身子向后一靠,看向夏昌期道,“你还有何话可说?”
夏昌期回低头道,“季玉所说送银之事是实,我亦不做抵赖。但要说我拿了银子却打死秋香,我死也不服。只是我也不知秋香为何被杀,如今百口莫辩,想必是前世冤业今世报吧。”
顾知府见夏昌期不再抵赖,便以夏昌期恼怒高家悔婚而怒杀其婢为由判其入狱,高季玉则允许改嫁。
03.巡按巧使连环计,真凶終难逃法网
三年之后,福建兴化府林见素升任浙江巡按。林巡按并未立即到任,而是先微服到各地巡查,结果因私入县衙而被胡知县关入大牢。到了狱中,林见素对犯人们谎称自己精于诉讼,如果大家有什么冤情,自己可以代为申诉。
当时,夏昌期正好被关押在此,便将自己的冤情如实告知,林巡按听后当即答应为其伸冤。之后,林巡按拿出一枚印信,使狱卒交于胡知县,胡知县看后这才得知是新任巡按到了,连忙将其放出。
林巡按出狱后,立即调阅夏昌期的案卷,然而所有证据均指向了夏昌期,林巡按竟然一时也无从下手,只好再度向夏昌期询问,“当日你可将取银之事说与他人?”
夏昌期答,“我只是说给了好友李善辅,可我当夜正是在他家中饮酒,虽曾醉酒睡着,可醒来之时李善辅也在旁边睡去,并未离开啊!”
林巡按听罢,便已经猜出了七八分,只是苦无证据,只好暂且安抚夏昌期一番。后来,林巡按考较宁波府生员,故意将李善辅列为榜首,不仅与其常常来往,甚至将其当做门生一般始终带在身边。
转眼半年已过,一日,林见素对李善辅说,“今年冬天我将嫁女,奈何我一向为官清廉,如今竟然连嫁妆也凑不出。你可帮忙筹措一些,将来倘若有好机会,一定少不了你的好处,毕竟你也算是我的得意门生了。”
李善辅听罢极为高兴,数日之后便置办下了金钗两对、玉钗一对、金粉盒和金镜袋各一对,林巡按见了,虽装出一副极为满意的样子,却暗中找来夏昌期等人再度询问,并取出金玉钗、粉盒、镜袋等物,高季玉当即认出,这些正是自己送给夏昌期的物品。
林巡按于是找来李善辅当堂对证,李善辅见高季玉认出了赃物,顿时吓的魂不附体,连忙推脱这些东西乃是自己从一个过路客人手中换的。林巡按问其向谁所换,那人长什么样子,哪里口音,李善辅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无奈之下只得认罪。
原来,夏昌期将高季玉打算资助自己聘礼之事说给李善辅后,后者顿起贪念,他约夏昌期在家中饮酒,却趁机在酒中下药将其迷晕,待夏昌期昏睡过去之后,他却跑到高府后花园想要骗取钱财,却不想那丫鬟秋香警惕性很高,见其并非夏昌期,当即便返回房中告知了高季玉。
然而,高季玉却不疑有他,认为是天色已黑,秋香没有看清楚,命其依约将银钱财物交给“夏昌期”,秋香只好带着财物再次到了后花园。谁知李善辅见其返回,此时却已经捡了一块石头在手中,接过财物便用石块砸死了秋香。
李善辅返回家中,见夏昌期仍然趴在桌上熟睡,便将夺来的财物藏好,便也趴在桌上装睡,使得夏昌期醒来之后,以为其始终未曾离去。
案件审结,林巡按以“杀人夺财”之罪依律判处李善辅“大辟”之刑,秋后问斩。高封不顾名义,欲退亲而背盟,几乎陷女婿于死地,本应按律施刑,但念其“官休年老”,故而不再惩戒。夏昌期无罪释放,高季玉既怀念旧之志,愿意履行婚约,便判两人依约成婚。
夏昌期沉冤昭雪,又得以成亲,自然万分感谢,夫妻二人绘了林见素画像,日夜供养不歇。待到嘉靖年间,夏昌期学有所成,一朝科举中第,就此入朝为官,最终官至给事。
【该案选自《廉明奇判公案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