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读者问:联合国气候大会的起源和成果

编辑同志: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10月31日将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请问这个活动缘何发起,到目前为止取得了哪些成果?

辽宁读者 许实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方会议也被称为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公约》下商讨国际气候治理相关事宜。自1995年以来,《公约》缔约方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因为新冠疫情,原本去年在格拉斯哥举行的COP26推迟到今年举行。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为COP26概述了三大关键词——减排、承诺和资金。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人类逐渐认识并日益重视气候变化问题。为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国1992年5月9日通过了《公约》。《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生效,秘书处在德国波恩。截至2021年7月,共有197个缔约方。《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为加强《公约》实施,1997年《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生效。截至2021年7月,共有192个缔约方。2012年多哈会议通过包含部分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量化减限排指标的《〈议定书〉多哈修正案》。第二承诺期为期8年,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2020年12月31日,《〈议定书〉多哈修正案》正式生效。

2015年年底,《公约》各缔约方就一致通过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巴黎协定》,对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机制作出安排,标志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入新阶段。 (王  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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