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姚江镇的傅大伯报案,他去田地水渠钓龙虾时,怕裤子弄脏,把裤子脱下来放在路边草丛里,裤兜里还有一只手机和一个钱包。
等他上岸,裤子还在,裤兜里的手机和钱包没了。
民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发现,道路尽头的拐角处有一个监控,但这条路人流量较大,他调取了该段路线的出入口视频画面反复的进行比对。
最终,民警在视频中注意到一双脚。这双脚来来回回的出现在了视频之中,这双脚穿着夹指拖鞋,看起来是个女性。
案发现场
地处田野,为何在某一地段来回走动?这不免让人心生疑窦。
这边工厂多,会不会是附近上班的?
民警蒋侯堃在案发地蹲点守候。
经过几天守候,一天早上,民警发现穿同一双夹趾拖鞋的女人,她背着包像是去上班,民警一路跟着她看着她进了工厂。
涉案的是大刘、小刘(化名)两人。
民警一路追踪,前面红圈里的是可疑人,后面红圈白衣服的是民警
原来当日小刘去上班时听到路边手机在响,但不知道具体是在哪个方位,便沿着路走了一段。之后小刘便遇到了大刘,并将此事告知了大刘。
大刘提议:“能听到声音说明不远,你再回去找找。”
之后小刘便回头继续去寻找,发现声音是从路边草丛发出的。
草丛里有条裤子,兜里有手机、皮夹,里面有1100元现金和身份证。
指认现场
小刘拿了手机和钱包,还跟大刘说自己只捡到了手机,还把手机给了大刘,而自己却“独吞”了1100元。
小刘被行政拘留,而大刘因为事先不知情,经过教育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