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其中提出的“带薪休假”也就是俗称的“强制休假”制度,引发社会关注。
征求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应当说,我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带薪休假制度早有明确规定。问题是,现实生活中因为种种原因,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这个好制度很难落实。比如不少单位的部分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相关职员一休假,其他人不易顶替;有的单位表面上支持带薪休假,实际上却安排相关员工变相加班等。
对一项法定的、能有力保障广大职工健康的好制度来说,即使落地不易,我们也应当根据现实国情积极探索,集思广益,循序渐进,先易后难,一步一步破解难题,推动带薪休假制度得到真正落实。深圳此次出台征求意见稿,就是一个积极的举措。政府部门、用人单位、职工和工会等有关各方不妨好好探讨一下,如何进一步细化方案,找到各方都能接受、切实可行的好办法,实现共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