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条跨省煤层气管道停摆调查:股东称遭遇增资方“套路贷”,托管公司被指利益输送

国家“十一五”煤层气重点项目、中国第一条跨省煤层气长输管道“山西端氏-河南博爱”煤层气管道正面临停摆的困境。

上游新闻记者(爆料微信号:shangyounews)在调查中发现,多股资本力量围绕着这条价值巨大的煤层气管道进行了多年的角力。争夺的结果却是,这条管道在2019年底发生了一场重大安全事故,并导致该管道至今也未能顺利运转。

而打造这条管道中国燃气领域领军人物之一的谭传荣,近日已向中纪委和银保监会进行举报,称遭到中航信托“套路贷”。

对此,8月4日、5日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致电中航信托董事长姚江涛,未获其回应,给其发送信息,截止记者发稿时也未获得回复。

国内首条跨省煤层气管道停摆调查:股东称遭遇增资方“套路贷”,托管公司被指利益输送

▲2015年6月,中航信托对三峡能源增资2亿元,持股29.07%,并以年息15%向三峡能源贷款2.2亿元,共4.2亿元,但前提是资金须先用于认购亚美能源股权 。受访者供图

中国首条跨省煤层气管道

山西沁水盆地是世界储量最大的高煤阶煤层气田之一,是全国最大的煤层气田和国家煤层气开发示范基地,被列入“十一五”规划。国家在沁水盆地规划了一条山西晋城——河南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

2007年3月,长输管道的建设主体确认为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山西能源煤层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河南省中原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和三峡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照35%、26%、10%、9%和20%的比例共同出资建立。

2008年12月举行的奠基典礼仪式上,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国家能源局前总工程师吴吟,以及山西省高层等到场祝贺。

国内首条跨省煤层气管道停摆调查:股东称遭遇增资方“套路贷”,托管公司被指利益输送

▲2019年12月17日,南昌市中级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引入资金却要求先买股

管道建成之后,供气不足成为山西通豫董事长谭传荣的心病。他考虑进一步投入资金,解决气源等问题。另外,山西通豫还需要进一步开拓下游企业用气市场。

解决这些问题的投资主体是2012年5月成立的重庆三峡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三峡能源”)。其中,三峡燃气(持股51%)联合亨通基金(持股46%)、宁波宝泰合伙企业(持股3%)。按照规划,该公司也考虑未来整体上市。

然而,一场被谭传荣视为新“套路贷”的资本局却已经张开了网。

谭传荣表示,在股东亨通基金的提议下,三峡能源引入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信托”)增资。中航信托愿意以增资+借款方式进入三峡能源及其下属企业。2015年6月,中航信托对三峡能源增资2亿元,持股29.07%;并以年息15%向三峡能源贷款2.2亿元,共4.2亿元。但前提是资金须先用于认购亚美能源股权,成为亚美能源的基石投资者。

参与此轮融资的多位相关人士透露,那个时候公司层面对于认购亚美能源充满了期待,期待通过基石投资者身份进入亚美能源,为亚美能源站台之外,也能够获得亚美能源在气源上的支持,同时还能够获得股价上涨的收益。

然而,深圳通豫(系三峡能源子公司)花费数亿元成为亚美能源基石投资者(亚美能源上市时公布的资料显示,深圳通豫购入总金额为7000万美元,约合5.425亿港币),只是噩梦的开始。亚美能源正式上市后,投资者却并不看好这只煤层气股票,股价持续遭遇大跌。深圳通豫目前持股18083.30万股,以2020年8月5日收盘价1.09港币计算,亏损已近7成。显然,包括深圳通豫在内的基石投资者,已经被套牢。

自此,三峡能源的资金困局已经形成。此时中航信托每年还要从三峡能源收取15%的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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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中航信托重新发行“天信【2019】12号集合信托计划”募集资金2亿元。受访者供图

质押股权融资 仅到位1/5

为维持项目正常建设及生产运营,解决资金问题,三峡能源经营层集体研究决定,通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高管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困局。期间,三峡燃气集团及谭传荣还以个人资产抵押和担保进行融资,维持企业基本运行。 

2019年6月,一个化解三峡能源资金困局的契机出现。中航信托承诺以谭传荣和三峡能源持有的卓荣能源公司和深圳通豫公司优质股权为质押(价值至少四亿元),提供3.3亿元新增融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随后,三峡燃气集团和谭传荣与中航信托、亨通基金签署了三峡能源管理权移交协议。

然而,管理权移交之后,中航信托仅融资到位了6000万元,另外2.7亿元贷款迟迟不到位。三峡能源急需的资金未能解决,生产经营无法有效开展,到期债务无法支付。

管理权移交三个月后,中航信托向南昌市中级法院申请裁定,对三峡燃气集团及持有下属公司股权和账户以及谭传荣的个人账户和资产进行保全冻结。谭传荣表示,2019年11月1日,中航信托会同亨通基金,召开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将山西通豫交由四川明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托管。

2019年11月20日,谭传荣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的2019年度股东决议无效和董事会决议无效,立即通知第三人四川明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四川明昇”)停止对山西通豫的托管行为。

国内首条跨省煤层气管道停摆调查:股东称遭遇增资方“套路贷”,托管公司被指利益输送

▲2019年12月21日上午,山西阳城县润城镇上伏村段发生了输气管道爆炸,此图是爆炸后的现场。受访者供图

第三方托管后管道发生爆炸

然而,正是在实质性托管的情况下,2019年12月21日上午,山西阳城县润城镇上伏村段发生了输气管道爆炸。

上游新闻记者掌握的《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12·21”泄漏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中披露,2019年12月21日上午10时2分许,山西通豫“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发生煤层气泄漏爆炸着火事故,过火面积8000多平方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1.5962万元。山西通豫一位不愿具名的管理层人士表示,间接损失至少数千万元。事故调查组还提出建议,尽快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正常运行该管道已经8年多,为何还会出现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谭传荣在向中纪委和中国银保监会的举报信中讲述了这一原因:2019年11月1日,中航信托会同亨通基金,违反《管理权移交协议》采取召开三峡能源下属山西通豫临时股东会,在中联煤等股东强烈反对的情况下,强行将山西通豫交由四川明昇托管,造成企业陷入管理混乱局面。

被指违规募集信托资金

而在三峡能源陷入困境之时,中航信托还发布了一个新的信托计划。

上游新闻记者掌握的信息显示,中航信托在2015年已发行了《中航信托·天启759号能源产业投资集合资金计划信托贷款合同》的情况下,于2019年12月重新发行了“天信【2019】12号集合信托计划”募集资金2亿元。中航信托-天信【2019】12号集合资金信托由受托人集合运用,拟用于受让“中航信托天启759号能源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天启759号)B类信托收益权。期限18个月。

资料显示,中航信托通过“天启759号”向三峡能源提供贷款资金2.2亿元,利率15%,且贷款全部用于深圳通豫,并最终用于认购亚美能源的股权。信托行业人士表示,这样的做法属于违规。相当于把上一个无法履行的信托计划,用一个新的信托计划来接盘。 

谭传荣表示,三峡系企业遭遇的困局与引入的资本方密切相关。他认为,中航信托违规托管、变卖资产,做空企业,违规募集信托资金,欺骗投资人,扰乱资本市场,骗取不正当利益,是彻头彻尾的商业欺诈 。

谭传荣称,中航信托率先于2019年9月2日申请南昌市中级法院裁定对三峡燃气集团及持有下属公司股权和账户以及其个人账户和资产进行保全冻结,随后提起诉讼。造成谭传荣和其夫人工资卡及微信的零花钱都被冻结,个人被纳入黑名单,引发十多起债权人对其公司恐慌性诉讼,三峡燃气也随之陷入危机。

2019年12月17日,南昌市中级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中航信托的起诉。随后,中航信托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2020年4月10日,江西省高院撤销了南昌中院的民事裁定,指定南昌中院继续审理,该案定于2020年7月21日开庭审理。

南昌中院认真调查后认为,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7月8日发出通知,将在7月21日上午的庭审予以取消,具体的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8月4日,谭传荣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6月初,我们已经向中纪委和银保监会进行了举报,三峡燃气和我作为三峡能源这样好的清洁新能源企业的第一大股东,经过了13年多的呕心沥血,才建成如此规模的产业链,如此好的一系列实体企业,眼看就要毁于一旦。”

“当前,三峡能源系列13家企业,除山西通豫、洛阳通豫两家公司还在勉强运行外,其余11家企业从2019年10月以来,都处于停工停产状态,数百名员工下岗近1年多了,无工作、无收入,生活极其困难。”谭传荣说。

公开资料显示,中航信托目前在全国24个大中城市,共设立33个业务团队与29家财富中心。中航信托具有央企背景,第一大股东为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华侨银行有限公司,目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姚江涛。

8月4日,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联系中航信托董事长姚江涛,但未获得其回应。 

根据中航信托官网信息,2018年,中航信托以29.32亿元的信托业务收入挺进全国68家信托公司的第3位,主要经营指标均位于行业第一发展梯队。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以来,中航信托就麻烦不断。2018年11月,中国银保监会(原银监会)江西监管局就对中航信托一连开出了5张罚单。赣银监罚决字〔2018〕2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航信托被处以80万元行政罚款,因“个别固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受托人为唯一受益人、固有资金受让劣后信托收益权成为信托计划劣后受益人、优先委托人与劣后委托人投资资金比例超过 2:1 的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计划屡次延期且比例不断扩大”等三项违法违规行为。

上游新闻记者还注意到,今年2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对中航信托出具了罚单,因存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中航信托首席风险官郭若强给予警告,对中航信托罚款30万元。

托管公司被指存在利益输送

上游新闻记者调查获悉,山西通豫被托管时进入的第三方公司四川明昇也颇为蹊跷。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四川明昇成立于2019年1月,股东为明再远,尹婧,法定代表人为赵庆森。据了解,明再远系新天然气董事长,也是亚美能源董事会主席。目前,赵庆森等人在山西通豫实际负责运营。

上游新闻记者还了解到,2018年8月,新天然气并购了亚美能源。并购之后,新天然气意图进一步将管道资源也逐步收编,形成“上游有气源、中游有管网、下游有市场”的能源全产业链业务布局。如果拿下山西通豫,新天然气在煤层气从气源到管网乃至下游市场就能形成完整链条。据悉,2019年,新天然气净利润4.22亿元,亚美能源净利润则高达7.07亿元。 

上游新闻记者掌握的情况显示,托管后山西通豫管道的煤层气来源中,来自亚美能源的煤层气已经远远大于托管前的比例。

据山西通豫一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向上游新闻透漏,山西通豫采取淡季进气价不降的方式(上游晋煤井口价现为1.25元/方,而亚美供给山西通豫的气价还是1.53元/方),而下游终端客户的价格又不能加,只能降低山西通豫和洛阳通豫的管输费来消化这0.28元的差价,变相将此利益输送给了上游气源单位亚美能源,按当前80万方/天的输气量计算,每天损失在22万元以上,直接导致公司股东利益损失。山西通豫公司股东中有中联煤层气公司、河南省中原石油公司等央企、国企,直接造成国有资产的不断流失,长此下去,后果不堪想像。"

对此,8月4日,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新天然气董事长明再远,未获得回应。

据悉,各方也正在通过相关诉讼等进行博弈。上游新闻记者也了解到,当地政府也希望,这条管道的争议能够尽快解决,完善治理结构后,恢复正常运行。或许,随着有关部门的介入,这条重要的煤层气管道才能够重获生机。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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