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7月9日,伊能静(原名:吴静怡)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北京完美公司系微信公众号“更美”的账号主体,该账号在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期间共发布了五篇共使用56张吴静怡肖像照的文章,且配有广告宣传语与二维码等商业宣传内容。
法院认为,北京完美公司的行为具有营利性,已经构成了对吴静怡肖像权的侵犯,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本案裁判结果显示,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在涉案微信公众号“更美”内连续七日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吴静怡经济损失18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理支出费用1000元,合计201000元。
此外,天眼查数据显示,7月7日,刘诗诗(刘诗施)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亦公开,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被告完美创意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更美”的6篇文章使用了刘诗施的肖像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法院认为,完美创意公司未经刘诗施同意使用其肖像照片,构成对刘诗施肖像权的侵犯。本案裁判结果显示,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更美”显著位置连续十日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刘诗施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在内)130000元。
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国庆,公司经营范围含文艺创作;影视策划;预防保健咨询(不含诊疗活动);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刘迪,持股比例82.5%,第二大股东是经纬(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