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潘福达)银保监会官网昨天发布消息称,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延长受疫情影响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等六项举措。
扶贫小额信贷是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于2014年联合推出的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信贷产品,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
通知要求,进一步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明确脱贫攻坚期内(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将返贫监测对象中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也将进一步延长,通知称,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底。
通知要求,坚持以乡镇为单位不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机制,实行名单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要应贷尽贷,并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借、户用、户还,以及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组织领导。
据统计,截至一季度末,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4443.5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067.81万户次,超过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