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操纵股价和渎职 韩检方起诉三星副会长李在镕

  □ 本报记者 王刚

  9月1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经济犯罪刑事部以涉嫌非法交易、操纵股价和渎职,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等11人提起不拘留起诉。这是李在镕继2017年2月因涉及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被批捕后,时隔3年6个月再次被告上法庭。

  律师否认全部罪名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检方认为,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纺织2015年进行合并旨在为李在镕接班三星铺路,该计划由三星集团的未来战略室主导,李在镕等人涉嫌在合并过程中哄抬第一毛纺织股价、压低三星物产股价、散布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公布虚假利好消息、收买主要股东、行贿以取得国民年金表决权、集中购买公司股票操纵行情等非法交易。

  检方还认定第一毛纺织子公司三星生物制剂会计造假,指控李在镕违反资本市场法和审计法。据悉,三星生物制剂2015年涉嫌擅自改变会计处理标准,将公司市值夸大虚增4.5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59亿元)。

  检方认为,这一系列的非法行为无视投资者利益,最终目的在于为公司谋私利,属于渎职行为。同时违反资本市场法的立法宗旨,属于故意扰乱资本市场秩序行为和重大犯罪。

  今年6月,韩国大检察厅调查审议委员会曾开会审议检方针对李在镕提起公诉是否妥当,当时作出建议终止相关调查、不提起公诉的决定。对此,负责此案的检方表示,本案事关重大,证据确凿,且是引发国民疑惑的重大案件,有必要接受公正司法裁决。

  李在镕的律师团对此表示,检方一开始就内部定调针对李在镕罗织罪名。律师团9月1日发布声明称,检方所谓李在镕非法交易、操纵股价和渎职的主张不仅毫无根据,也并不属实。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纺织的合并是按照经营上的需求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这是在逮捕必要性审查中已经确认的事实。

  针对三星生物制剂会计造假嫌疑,律师团表示,法院已经判定,三星生物制剂的会计很难被视为违反会计准则。

  律师团指出,大检察厅调查审议委员会已经建议检方相关部门终止调查,不对李在镕提起公诉,但检方无视该建议“严重违背民意,否定执法机构的判断,损害国民对检方的信任”。

  检方穷追猛打25年

  作为韩国最大的财阀,三星集团最高经营权的继承问题一直引发外界高度关注。早在2000年,就有韩国全国43名法学教授联名举报三星“爱宝乐园债权转换问题”。

  1996年12月,当时的三星掌门人李健熙涉嫌将“爱宝乐园”不公开发行可换公司债权以极低的价格转让给儿子李在镕。此后此案件的搜查取证过程非常漫长,直到快要过公诉期(7年)的2003年12月,时任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特殊犯罪搜查2庭部长蔡东旭才决定将三星两名涉案社长级人物许泰学、朴卢彬不拘留起诉,而李健熙则逃过一劫。这也是检方针对三星最高经营权继承过程中首个案件的处理结果。

  许泰学、朴卢彬两人的案件经历了一审和二审,持续到2007年5月。但负责该案的律师金荣喆于2007年10月29日突然对外放出猛料,称三星集团利用职员的名义开设账户并筹集非法资金。此后案件影响越来越大,并最终导致特检组的成立和介入。特检组传唤了三星核心经营团队,甚至李健熙也不能幸免。2008年4月,特检组以李健熙涉嫌欺诈等罪名向法院正式提起公诉。2009年,韩国大法院作出裁定,认定李健熙在“爱宝乐园事件”中无罪。

  本来告一段落的三星继承再起波澜。2015年7月的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纺织合并成为检方搜查关注的目标。当时检方搜查的目的针对的是朴槿惠亲信干政案,检方认为李在镕为了顺利实现三星的继承权,曾经向朴槿惠和崔顺实行贿,以获取国民年金等公有企业的配合和让步。2017年2月,李在镕被拘押,案件移送法院审理。虽然此后李在镕被从拘留所放出来,但案件仍在首尔高等法院审理中。

  分析指出,一旦法院最终判定李在镕为了三星物产和三星毛纺织合并而行贿的罪名成立,那么也将对法院对9月1日检方送交的案件判决产生影响。

  起诉是否“合理”引争议

  韩国《中央日报》旗帜鲜明反对检方起诉李在镕。报道称,这是2018年韩国大检察厅调查审议委员会成立后,检方第一次不遵从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因而引起了较大争议。在这起事件中,检方不惜违背国民的意愿强行起诉,而且一开始就把目标对准李副董事长,在预设目标的前提下展开各项搜查工作,并对检方的做法进行批判。首尔市瑞草洞某律师也表示,“检方此举相当于架空了调查审议委员会存在的意义”。

  韩国财界则认为检方“无端起诉李在镕是在韩国社会制造反企业情绪,将带来企业竞争力弱化和工作岗位减少等副作用”。

  韩国全国经济人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权泰申对韩国《文化日报》表示,检方起诉李在镕是“无理打压企业家”,其最终结果是“全体国民受害”。权泰申称,当前韩国经济迫切需要扩大民间投资,而核心就是消除社会的反企业家情绪,此次检方起诉李在镕“没有新证据”,会影响三星与苹果等在国际上的竞争。

  但《韩民族新闻》则连续发社论,指出必须要严格审理李在镕案。社论指出,李在镕涉嫌贿赂朴槿惠并要求提供方便使其继承经营权,这一嫌疑实际上已确定为有罪。安排继承经营权过程中甚至不惜进行贿赂,这种做法本身具有非法性,目前已经摆在司法审判台上。

  韩国《京乡新闻》也发社论表示,希望借李在镕被起诉的契机,通过法院彻底厘青相关争议,给韩国国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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