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新郑市公安局新烟街派出所民警积极作为,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新烟街派出所值班民警及时帮助群众找回价值1万余元人民币的黄金手镯。
2020年7月24日14时40分新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关女士的价值1万多元人民币的金手镯在新郑市新烟街辖区丢失。接警后新烟街派出所值班民警刘中强带领辅警王珂、周一帆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报警人关女士因去郑州工业技师学院参加考试不能带金银首饰便将自己的订婚手镯放在包里,离开时发现丢失。处警民警刘中强了解情况后,立马调取报警人行走路线沿途监控 ,发现报警人关女士遗失的金手镯被一个中年男子捡走,通过对捡走金手镯的中年男子视频追踪,最终在某小区找到该男子并进行了思想沟通,该男子意识到问题后,将捡到的金手镯交给了处警民警,最后金手镯回到了报警人关女士的手中。
民警提示:
如果捡拾他人财物,拒不归还且数额较大,将会触犯刑法规定的侵占罪。在公共场合捡到他人财物,应该主动归还,或者拨打110寻求民警帮助。
通讯员:高改玲
编辑:乔 艳
责编:刘元升
监 审:刘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