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原馆长萧某因监守自盗在广州中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萧某利用职权、借掌管图书馆藏品库钥匙的便利,将馆藏名画偷出临摹,后将真品盗走,把临摹的赝品放回藏品库“调包”。萧某利用这种手段盗走齐白石、张大千等名人的画作143件,涉案金额上亿元,其中100余件画作已经被萧某变卖。
广州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萧某,1957年出生。2002年10月至2010年3月期间,萧某利用其担任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馆长的职务便利,利用其事先配备的图书馆藏画库的全套钥匙,开门进入画库,将馆藏的张大千、齐白石等书画家的143件书画作品窃为己有。从2004年至2011年间,萧某陆续将其中的125幅委托中国嘉德拍卖有限公司和浙江一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拍卖总成交价3470.87万元,余下未拍卖出的18幅书画作品被侦查机关扣押。经鉴定,估价约为7681.7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萧某构成贪污罪。
庭审现场,萧某对贪污犯罪没有异议,表示认罪和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