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会后,他放下了多年心结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评议结果我接受,12年前的心结该放下了。”6月8日上午,杭州市上城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多年的朱某表示息诉罢访。半个月前,上城检察12309服务中心在杭州市率先整体入驻区矛调中心,检察服务“上架”,助力“信访超市”纾解群众心结。

2008年2月5日中午,家住杭州上城区的朱某与邻居沈某,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朱某、沈某在单元楼二楼平台厮打起来,后双方被邻居劝开。经诊断,朱某的右肱骨髁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公安机关经调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朱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沈某起诉到法院,后自行撤诉。朱某认为司法机关办案不公、不作为,自2008年至今多次向司法机关、信访部门上访、控告,还去过沈某单位,要求沈某赔偿医药费但未果。

虽然各部门均进行了答复和说理,但朱某一直不服。2020年3月,朱某来到上城区检察院控告,提出追究沈某刑事责任、法院全额退还诉讼费、要求沈某赔偿等诉求。上城区检察院接访了朱某,副检察长胡青作为信访代办员全程代办。她一方面耐心释法说理,充分了解他的诉求,并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核实法院已根据相关规定向朱某退还一半诉讼费,得到朱某的认同,同时根据朱某的实际困难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另一方面指派检察官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并就朱某受伤原因这一关键事实到案发地调查。检察官在现场查看二楼平台状况、听取多名证人陈述,综合在案证据情况后,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并无不当。

“朱某长期信访根源在于对司法的不信任,”胡青认为,“对此案邀请公众听证和评议,给予朱某充分陈述的机会,公开全部证据和事实,有助于化解矛盾。”在省、市检察院控申部门的指导下,上城区检察院邀请了市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市律协道德纪律委员会委员等专业人士作为听证员,政法、媒体代表旁听。作“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之一,听证会现场还与高检院视频连线,接受全国各地群众代表观摩。据悉,这也是浙江省检察机关首次在县(区)级矛调中心召开信访案件公开听证会。

由于朱某的其他诉求已答复并得到认同,听证会围绕公安不予立案是否合理展开。在信访人陈述环节,朱某坚持认为当时沈某将他抱起后扔下楼梯,造成手臂骨折。随后,参加听证的公安民警说明了当时办案调查情况,包括第一时间给朱某验伤、询问多名证人。承办检察官出示了此前到现场走访调查的证据情况、综合全案证据审查情况。检察官指出,除了朱某自己的陈述外,没有证据能证实朱某伤势是沈某将其抱起并向下扔的行为造成的;与朱某儿子朱小某的第一次陈述也无法印证,经审查,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并无不当。

“我们审查一个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能不能达到立案标准,都必须依靠证据,”立案监督承办检察官王甜对朱某说,“你看上去我们今天好像是替沈某说话,但正是用证据说话才是保护每一个公民最好的手段。”

听证员经闭门评议,一致认为双方发生争执及朱某构成轻伤的事实存在,但现有证据难以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经现场释法说理,朱某对检察机关的公开答复结果表示信服。

“公开听证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尊重,让司法公开在阳光下,是倾听诉求、化解矛盾,让群众顺心满意的暖心之举。”会后,听证员李亚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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