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6月1日,丹徒一男子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不想偏偏遇到交警执勤。民警发现男子不仅是二次酒驾,还无证驾驶。
当晚,丹徒交警大队龙山中队在辛丰镇辛丰二桥路口设置检查点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21时30分,殷某驾驶一辆汽车缓缓随着车流驶入了检查点。在民警要求殷某出示驾驶证时,殷某支支吾吾称证件忘在家里了。被要求接受酒精检测时,殷某又面露慌张。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殷某血液酒精浓度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车牌号进行平台查询发现车主即是殷某本人。在进一步核查时,民警发现殷某在2011年9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被处以终身禁驾,至今处于无证状态。其当天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无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于殷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将处以一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孔凌云 於荣荣 曹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