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不再嘲笑那个二十岁莫名痛哭的男孩

我真正的青春始于十五岁。那是我离家的第一年,说不上远离,一个小时的车程,就能把我送回家。

可是那已经足够遥远,我的世界里忽然出现了一个阴暗小房间,它连接着家与异地,让年少的我一面乖巧一边张扬,在陌生的世界里寻我丢失的美好。

我的青春,是孤独的。

或者说,我的青春让我学会孤独。

我所在的城市,是人才济济和财富堆积的魔都,放眼望去,目光所到之处,尽是野心勃勃的人。

这样的地方,比家乡更早出现勾心斗角,具体体现在对自我优秀程度的掩护上。

清晨六点,窸窣的响动中,有些事在悄然进行,有人躲在厕所里练声,有人插上耳机听英语,有人四五点起来练琴……

据说强者和弱者都孤独,可惜我是弱者,品尝着更为苦涩的那一种孤独。

如果给我一个选择,“还会选择经历这的青春吗?”

20岁的我点头说好,但十五岁的自己却不愿意,那时的我,只是经历了一个艰难的开始,还没来得及透过孤独,看到往后的快乐。

一个心里装着音乐梦的少女总是拼命跑着,我就是那样的一个。

在对变强大彻底失去兴趣后,我低着头,佝偻着腰,从音乐楼走出来,再走进图书室,有些习题册还很热乎,但我的脑袋依旧是满满的。

读书是我在孤独中发掘的第一个乐趣。

我什么都读,读得一知半解但读得兴高采烈。读到感人之处,赶快打开QQ更新我的签名,虽然卸载QQ多年,可还是忘不掉那些装腔作势的句子,但还有什么比那些装腔作势的文字,更能解释热烈的青春。

就是因为读书,我发现我所有想做的坏事都有人干了,并且下场可怜。

但是叛逆无罪,叛逆的孩子逆袭命运,叛逆的大人,用叛逆换来爱情圆满。

我找不到一起叛逆的朋友,所以我的叛逆是孤独的。

我用孤独弹琴写诗,写别人的故事,也写自己的经历。

我拿叛逆去质疑人生,去挑战权威,去坚持底线。

毕业照上,那些人才和人财都站姿挺拔,似乎所有人都在庆贺一个完结,只有我意犹未尽,我笑得太慢,笑到一半就看到了闪光灯,那张还没完的相片,是像我还没过完的青春。

我想之后我不是爱上了这座城市,我是在它的投影下,企图延长我的中学时代。

在黄昏来临前,我读完了路内的《少年巴比伦》,人们说,路内是个厉害的人物,这是一本成长小说,写香甜而腐烂的青春,写出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意味。

生于七零后的主人公,在工厂里做着不安分的学徒,他拧螺丝写情诗泡妹子,在那片热土上,用自己的青春,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起伏和城市的变迁。

这是一大批人没工夫写也不好意思书写甚至来不及书写的青春,当年的小伙子,也就是现在我毕恭毕敬地喊着蜀黍的人,这本书写他们香甜而腐烂的故事。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本书,第一次读的时候,还在向往着长大,我还以为谁都爱青春。

而青春,是我现在正在经历的事。

最近我把这段经历写了几句诗,虽无美感,倒也真切写着我的青春:

十几岁的时候

仰慕过一个诗与远方的中年人

他拉提琴

他唱民谣

他云游四方

他觉得平庸的人生很无趣

我问他,请推荐给我一本书吧

他说,《少年巴比伦》

因为这一本香甜而腐烂的书,我再一次回忆起自己的青春,最先出现在脑海中的并不是美好的部分,而是那些尴尬的,平淡的,甚至有点丢人的画面。

那些年跑错的教室,那些不被人知道的暗恋,那些错过的朋友,那些答错的题,最后成了青春的故事。

我合上《少年巴比伦》,晚霞的余晖落在身上,我闭上眼睛,回想更多关于青春的细节,主人公的青春一面香甜一面腐烂,然而谁的青春不迷茫。

路内总结青春,我无法想出更伤感的句子,只是知道:

“后来,我知道了生活的真相,我不会再去搞笑一个二十岁的莫名痛哭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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