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检察协同!聚焦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保障

来源 |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上海历来有拥军拥属的光荣传统,作为全国双拥工作模范城市,铁路等各行各业在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本次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军事检察院协作,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军人依法优先出行等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两院今后能够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为打造上海双拥工作的品牌特色,贡献检察力量。”在两院联合组织的上海铁路站点军人依法出行工作磋商会上,人大代表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军地检察协同!聚焦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保障

保障军人利益

保障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军人优先出行是法律赋予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是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建设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双拥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铁路部门在保障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规定,铁路站点应为军人提供实名制验证、安检、检票等优先服务,应为军人优先出行提供保障措施,设立军人优先购票窗口、优先进站通道、专用候车区等,保证军人依法优先出行落实到位。

军地检察协同!聚焦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保障

军地协同,守护军人合法权益

2020年5月起,上海铁检院、上海军事检察院便联合开展了保护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专项公益诉讼活动,对上海铁路站点军人依法优先出行工作以及如何更好地保障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进行了充分的调研。

7月8日,两院联合组织召开上海铁路站点军人依法优先出行工作磋商会,邀请人大代表,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双拥办、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站、铁路上海站、虹桥站军代处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围绕上海铁路站点军人依法优先出行工作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军地检察协同!聚焦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保障

军地检察协同!聚焦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保障

在听取了人大代表、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现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完善军人依法优先出行相关举措,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好军人依法优先出行宣传工作,营造爱国拥军、尊重军人的深厚氛围等方面向铁路部门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铁路站点军人依法优先出行工作的建议。这也是海检察机关首次军地协同,以公益诉讼守护军人合法权益。

加强协作

军地检察协作工作座谈会

军地检察协同!聚焦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保障

7月24日下午,为了进一步加强军地检察协作,上海铁检院与上海军事检察院举行了军地检察协作工作座谈会,在共同维护好国防和军事利益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会上两院签署《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协作的工作机制》,并举行战时军事检察后备人才聘任仪式。

根据进一步加强

军地检察协作

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需要

上海铁检院三位检察官

入选上海军事检察院

战时军事检察后备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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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检院吴云检察长表示,“本次两院签署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也是对前期两院协作办案经验的总结。两院作为专门化的检察机关,以本次签约和人才聘用仪式为契机,今后将在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专业化人才培养、信息宣传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协作,并为军地检察协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相关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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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七条第四款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

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

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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