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将于16日开庭

新京报讯(记者 赵翔)6月15日晚,新城控股公共关系部门相关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将于6月16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人士表示,“关于前任董事长个人案件的信息,以司法机关发布的信息为准。若公司收到相关信息,达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会进行公告。”

此外,王振华的辩护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因涉嫌猥亵未成年人,此案不会公开审理。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2019年7月3日通报,2019年6月30日,普陀警方接到王女士报警。王女士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一酒店后,遭到一男子猥亵。2019年7月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自首,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普陀警方通报的王某某原名王振华,时任新城控股董事长;涉案人员周某某为周某芬,疑似与王振华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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