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 谁普法”——郓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篇: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效谨 张勇 见习记者 樊珊 李庆波 郓城报道

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切实提升郓城县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浓厚氛围,郓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联合大众网推出“我执法 我普法”视频讲法栏目。郓城县司法局结合案例向市民详细讲解了《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部分条款及法律援助申请方式、条件、途径等内容。

案例如下:梁山县公民高某某驾驶电动车与李某某驾驶的车辆在郓城县某道路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高某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都存在责任,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高某某本计划通过协商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却因对方不配合未能如愿,不得以只能诉诸法律,但因自身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律师费用,万般无奈之下,来到郓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对其经济困难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标准,第一时间为高某某指派专业律师免费代理诉讼相关业务。

“本案中,高某某家住农村,年收入6500元,郓城县2020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是:农村居民年收入低于8400元、城市居民年收入低于11040元。因此,高某某符合法律援助申请困难标准。此外,虽然高某某是梁山县人士,但事故发生地在郓城县,所以,高某某向郓城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是正确的。”郓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煜结合案例详细讲解了《条例》部分条款。

《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申请人向其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据徐煜介绍,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通俗的讲就是,你想打官司,但是经济困难,没钱请律师,申请法律援助后,我们为你指派一位律师免费代理。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以及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居住在农村的群众可以到其所属乡镇(街道)司法所申请,居住在城区的群众可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若有不明白的的地方可以拨打法律援助电话:0530-6998179,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为你进行详细解答。”徐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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