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5日讯 今日,佐力药业(SZ:300181)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州中院”)寄送的《应诉通知书》(【2020】浙05民初85号)、《起诉状》等文件,原告陈欢就合同纠纷事项向湖州中院提起诉讼,湖州中院于2020年7月28日受理此案。
公告显示,2015年9月9日,原告陈欢(乙方2)、案外人陈照荣(乙方1)与被告佐力药业(甲方)及浙江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丙方)签订《关于浙江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之增资暨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现《协议》已经生效满三年。原被告于《协议》生效满三年前后多次协商收购的履行事宜,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陈欢支付股权转让款7797.9万元;判令被告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陈欢支付违约金2432.9448万元。
佐力药业表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处于法院已受理未开庭阶段,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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