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家庭获得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在众人见证下,小明的父母在《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登记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清远市检察院首次举行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同意对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的请举手。”5月20日,清远市检察院首次举行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现场,听证员一致举手同意检察机关给予被救助对象10万元司法救助金。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仅在7个工作日内,清远市检察院即为该案救助申请人的父母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并决定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做到司法救助过程公正、透明,帮助贫困家庭及时获得救助。
■采写:新快报记者 朱清海 ■摄影:新快报记者 王飞
贫困家庭雪上加霜
5月20日上午,一场特殊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在清远连州市举行。听证会由清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灶阳主持,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扶贫办、残联等单位领导和群众代表应邀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家庭失去了依靠,情况比较困难。”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阐述了办理该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查过程和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该司法救助案件缘于清远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该案中,被害人小明(化名)因琐事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小明父母均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家庭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经调查核实,小明的父亲属于肢体残疾三级,母亲属于精神残疾二级,家庭收入来源靠每月领取的600元左右扶贫救助和残疾补助,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小明的死亡,更使其家庭陷入困境。
清远市检察院经调查认为被害人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工作。李灶阳主动承办该起案件,通过仔细查阅案件材料,仅在7个工作日内,即为该案救助申请人即小明的父母申请司法救助金10万元,并决定以公开听证的形式,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听证,进行现场评议,帮助贫困家庭及时获得救助。
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围绕被救助对象的家庭困难程度、检察院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该案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对他们进行司法救助,检察机关给予的司法救助金能有效帮扶该家庭度过困境。
司法救助雪中送炭
当天,听证会结束后,李灶阳一行马不停蹄来到小明的家里,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送到其父母手中。在众人见证下,小明的父母在《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登记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们应该为市检察院点赞。”参加听证会的连州市政协常委钟海强表示,接下来,将积极发动行业和社会的力量,为被救助的贫困户送去更多温暖。与此同时,参会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及扶贫办、残联等单位代表,纷纷对检察机关致力维护群众利益、关心帮扶困难群体的工作举措予以充分肯定。
“司法救助真是雪中送炭。”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赖志军表示,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要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清远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扶贫的作用,为困难群众家庭主动、及时、精准提供司法救助,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有力补充。希望被救助的困难家庭能早日走出悲痛心情,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另外,当地有关部门要多关注关爱贫困户,想方设法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清远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清远市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办案力度,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展现新作为,以实际行动体现司法为民,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