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绩溪县金沙派出所接到报警:山谷里传来多次爆炸声,民警从山脚徒步进入山谷二十多分钟后,发现用鞭炮炸鱼的男子。
其称因女友第一次来他家,他想在山里炸点野生鱼给她吃。目前男子已被处罚,炸死的鱼让其带回家。炸鱼违法又危险!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南华秋水”:什么鞭炮这么厉害
网友“Jason Chen”:我想对他女朋友说:离开他吧!我偷电瓶车养你!
网友“假装快乐”:呵呵,下次把存有鞭炮的公民是不是也要抓起来?
网友“Try”:这鞭炮威力好大!还有,那个马赛克打的好!
网友“怀里的阳光”:我们这里靠河,天天有人炸鱼,房子都震垮,也没看见那个挨千刀的被炸死。
网友“⊙.⊙”:鱼拿走,女友留下
网友“小样女生”:的确危险,我小学同学就是搞这玩意炸没了三个手指,我有个大伯也是去炸鱼炸死了,这种案例在我哪里多的是,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玩炸弹,特别是自己组装的火药弹,特别容易走火!
网友“呼和浩特用户89xxxx908”:鱼都没说什么……
网友“遇见”:如果是我,我坚决不交罚款。大不了你把我拘留,还得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