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3日11时40分,赵县公安局特巡警在建设路巡逻至步行街东头乐惠水果店时,店主找到他们说:刚刚有一个小男孩到店里要吃葡萄,给他后问他家住哪里,他说不知道,请民警帮忙将其送回家。
经了解,该男孩名叫王某甲,七岁,言语不清。民警多次询问其父母姓名和家庭住址,其一直称不知道。考虑到该男孩年龄较小,应该在附近居住,民警便跟着他往“家”走,走了近30分钟,仍未到家,民警便联系巡逻车到场,一边乘车打听,一边与王某甲聊天。经过聊天,得知王某甲母亲叫王某乙,经多方核实查找,了解到王某乙在某小区居住,但打电话一直关机,民警便到小区寻找,到小区门口时,正好与出门寻找孩子的王某乙相遇。将孩子归还王某乙后,王某乙抱着孩子边哭边向民警鞠躬表示感谢。
经了解,王某甲父亲因昨天上夜班在家睡觉,王某乙要到房管局办理不动产证,便让王某甲自己在家,王某乙离家后,王某甲自己从家里出来走失了。
温馨提示:近期没有开学,请看管好儿童,不要留儿童自己在家,防止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