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大货车明火被扑灭后复燃,高速交警二度灭火

6月18日凌晨,G1522常台高速三门方向过天台服务区5公里,一辆大货车轮胎起火。正在巡逻的台州高速交警,与消防、施救单位一同齐心协力快速扑灭明火。不想20分钟后,被扑灭的明火复燃,台州高速交警两名警员第一时间从警车内拿出灭火器灭火,避免火灾的再次发生。

6月18日凌晨3时50分许,台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邱警官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G1522常台高速往三门方向314k公里处(距离天台服务区5公里左右)有一辆大货车轮胎着火。邱警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及时在后方做好预警措施。

邱警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硬路肩上,占据一半主车道。轮胎已经开始燃烧并升起浓浓的黑烟,火光在夜幕的笼罩下格外清晰,车轮燃烧的星火像火龙一样迅速往车身蔓延,司机在边上急得直跺脚。邱警官立即划出警戒区域,一边维持交通秩序,疏导现场;另一方面,从警车上拿出灭火器灭火。消防和路政人员赶到现场后,民警与他们齐心协力,快速扑灭明火。不想在明火扑灭二十分钟后,轮胎又复燃,这时交警迅速拿起灭火器对准着火点迅速扑灭,阻止了货车的第二次着火。货车司机对高速交警的积极帮助、及时处置表示深深的感谢。

据调查,起火原因可能是因为长时间行车和频繁刹车,造成车轮毂过热引发轮胎自燃。所幸民警、消防及时到场,将火势控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高速交警提醒,夏季气温高、地表炎热,轮胎因温度过高容易发生自燃。驾驶员出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做好轮胎保养和降温,防止发生自燃,并随车配备灭火器,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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