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小学生给同学“王者荣耀”充值3900元,家长对簿公堂

现代快报讯暑假即将来临," 神兽 " 们有了更多机会接触网络游戏,但相应的纠纷也随之增加。7 月 9 日,江苏高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丰县某小学学生王某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同学赵某的游戏账户充值 3900 多元。为此,两家闹上了法庭。近日,丰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判令赵某的家长返还充值费用。

12岁小学生给同学“王者荣耀”充值3900元,家长对簿公堂

△法院微信截图

小学生为同学游戏账户充值 3900 余元

王某、赵某是丰县某小学的同班同学,都是 12 岁,两人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为了方便联系,父母给他们买了手机,但王某、赵某经常用手机玩 " 王者荣耀 " 游戏。2019 年 3 月,12 岁的王某使用爷爷的银行账号,为赵某名下的游戏账户先后 8 次购买点券,共花费 3900 多元。

在外打工的王某父亲得知后,特地赶回丰县,并找到赵某父亲,要求其返还充值的款项。经学校老师协商,赵某父亲返还 648 元," 我身上的现金全拿出来了。" 赵某父亲表示,两个孩子都玩游戏,他不同意返还剩余款项。为此,双方争执不下,王某父亲将对方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监护人返还充值费用

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在短时间内多次向同学游戏账户内大金额充值的行为与其年龄不适应,也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该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民事行为被认定无效后,获得利益的一方获利无法律依据,赵某因王某向其游戏账号内充值而获得利益,应当返还。由于赵某也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赵某的父亲主张王某也玩游戏,他不应返还,但未提供证据证明王某使用其游戏账号玩游戏,对于这个抗辩理由,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最终判决,赵某返还原告王某游戏充值款 3279 元。

" 熊孩子 " 大额充值能否追回有规定

2020 年 5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针对未成年人相关权益的体现和保护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简而言之,八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未成年人出现大额充值,则该行为超出了未成年人年龄和智力状况,如果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该行为是无效的。

丰县法院主审此案的周洪林法官表示,该案中,孩子的充值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系无效行为,另一方取得不当利益无法律依据,应当返还不正当利益。

周洪林法官提醒,赵某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现大额充值行为,该行为超出了年龄和智力状况,如果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这种行为亦属无效,可以找游戏公司进行协商或者诉讼。

周洪林法官表示,对于未成年人充值消费行为,除了法律和相关行业科技手段的合力 " 围堵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及时疏导尤为重要。家长应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严格控制上网时间,防止沉迷和过度消费,并管理好自己的银行支付密码,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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