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17日淮安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办案”,强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意识,拓展检察技术办案范畴,积极构建技术办案协作新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技术办案由被动“变”主动。一改以往“等服务”“等委托”“等受理”的被动工作方式,该院主动对接、主动融入、主动服务。每年年初,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技术办案工作,动态调整并下达各部门技术办案任务书。会后,技术部门均主动召集各部门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及内勤展开针对性培训,介绍技术办案的受案范围,普及业务办理的流程,明确文书制作的标准。培训细化到技术办案委托书如何填写,材料是否齐全,附件如何移送等环节,真正把好技术办案数质量的第一关。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技术人员不等不靠、主动查询,梳理发现技术性证据审查和检验鉴定等案源后主动上门与检察官对接,使技术办案深度融合到检察业务工作中,成为检察办案环节必经程序,切实做到“应鉴定必鉴定,应审查必审查”,逐步构建“全流程、全监管、全覆盖”的技术办案新模式。2019年以来,该院技术性证据审查数量、比例和改变原有意见率均在全市前列。
技术办案由单一“变”多样。根据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技术办案逐渐由主要服务刑事案件向全面服务“四大检察”转变。技术部门不再局限于刑检部门人身伤害类案件的审查,而是主动加强与民行、控申等部门对接,将可能涉及公益诉讼中的技术支持(污染定性检测、现场取样等)、民事虚假诉讼中的相关人员签迹、印章等相关专业性问题全部纳入技术办案范围。技术部门定期组织与业务部门对高检院技术办案典型案例进行学习研究,专门给各业务部门内勤制作了技术办案提醒卡片,对案卷中可能出现的“签名”、“印章”、“污染范围”、“借条”等关键词进行了提示,便于技术部门及时响应和介入。2019年以来,该院顺利开展了印章鉴定、现场取样等各种新类型的技术办案。
技术办案由单动“变”联动。通过建立健全技术办案督察制度,改变了技术办案只由技术部门推动的局面。每月底,该院检务督察部门将本月各部门技术办案情况进行通报,同时不定期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抽查技术案件委托情况,对工作没有开展、办案数靠后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应鉴定、应审查而未委托鉴定、审查的,由此导致案件质量问题的,明确追究检察官的责任。在落实督察通报的同时,技术部门定期对技术办案中改变原有意见、防止错案发生的案件进行总结和推广,该类案件在绩效考核办法中也明确予以奖励。通过奖惩机制,形成全院合力推动技术办案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顾善俊 肖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