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7日讯 据澎湃新闻消息 8月16日,河南商丘。虞城县公安局发出紧急通知,称重大刑案嫌犯宋明利正在境内活动,此人之前多次受到打击,报复心极强,随时有行凶可能。
目前,抓捕仍在进行中。
通知还称,所有单位门卫室、值班室、警务室、工作站及设卡执勤人员等务必加强安全防范,要有防护装备,人员不得开着门休息,要坚持好坐岗值班。
8月13日
虞城公安曾发布一则悬赏通告称虞城县刘店乡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经查,刘店乡大王庄村民宋明利有重大作案嫌疑。 逃跑时骑一辆黑色两轮踏板式电动车,身穿黑色短袖T恤,黑色裤子,棕色皮鞋。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
嫌犯宋明利曾因
持有假币罪、盗窃罪
六次被判刑。
判决书显示,宋明利为农民,初中文化。最近的一段刑期为2018年6月4日起至2019年6月3日,因盗窃超市,被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其余5次判刑分别为:
因犯持有假币罪,于1999年9月7日被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9月8日被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因犯盗窃罪,于2010年1月28日被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8月14日被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7年1月11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1月19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