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先剔除那些恶意骗钱,试图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宵小之徒。因为他们没有讨论的价值和意义。
那么我们回过头来先来说说那些""故意不还""的。
为什么故意不还,原因很简单,就是跟债权人产生了矛盾,怨恨,以至于有钱就是拖着不还。
那么这个矛盾是怎么产生的呢?
那就要从出借和讨债开始说起。
借钱无非两种,一种是出于信任、无私帮助;一种是出于获利性投资。那么就很好理解这个问题了。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出借人一般都是亲戚朋友,同学同事,至少是熟人,而且关系很到位。站在债权人的立场,他们认为债务人值得信赖,可以帮助;站在债务人的角度,认为债权人可以托付。所以基友了后来的债务关系。但是,债务人却破产失败了,就是因为这次失败,将双方置于危机之中。
债权人将自己告上法院,逼入墙角,身陷囹圄;彼此不再信任和包容,双方的关系也戛然而止;
第二种是无钱可还,一样进入死循环。
如果债务人失败破产了。债权人只是一味的逼迫,或者诉至法院,这个结果显而易见。
穷追猛打,紧追不舍,他们连生存的空间都没有了,哪来的钱还债!
诸多限制,让他们没有自救的机会,减弱他们还钱的能力,还债更是纸上谈兵。
一边逼迫限制,一边让他们还债,这是明智之举吗?很多债权人认为,只要手段够高明,就能迫使他们还债,我想,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钱,也没有其他获取资金的渠道,那么唯一的结果就是铤而走险!
我想,如果债务人是你的亲朋好友,又或者当初出借的目的没那么复杂,谁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当然,合理的讨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
但是,一定要切合实际,合理合法,但是更要合情。
我们最终的目的就是化解债务危机,而不是要对债务人怎么怎么样!只有他们能够生存下去,有自救能力,有创造财富和价值的机会,才能有希望缓解债务!
一味的穷追猛打,只能落得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