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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全国194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80.1%,同比增加5.6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为1.1%,同比减少3.2个百分点。但是,全国仍有10个省(区)16个断面水质呈恶化趋势。太湖总磷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5.2%;滇池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3%。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今年上半年,全国水环境形势总体改善但不平衡,部分省份完成2020年任务还存在一定压力。为此,生态环境部专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函,通报今年上半年水环境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国194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80.1%,同比增加5.6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为1.1%,同比减少3.2个百分点。但是,全国仍有10个省(区)16个断面水质呈恶化趋势。太湖总磷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5.2%;滇池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3%。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要确保全面完成碧水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
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向各省区市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水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后,今年前7个月水环境监测数据也已出炉。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1至7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0.7%,同比上升5.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9%,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其中,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4.3%,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劣Ⅴ类为0.6%,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监测的112个重点湖(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75.9%,同比上升8.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5.4%,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
除了国控断面水质好转外,今年前半年,全国2578个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已建成的园区为2574个,完成率99.84%。全国农村“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和长江经济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稳步推进,截至今年6月25日,全国农村10764个“千吨万人”水源,9344个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占总数的86.8%;长江经济带10089个乡镇级水源,7712个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占总数的76.4%。
不仅如此,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兼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此前曾说,近4年来,通过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3159个环境问题提到解决。95%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了污水处理设施,总计建成5.56万公里长的管网。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也持续改善。2019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1.7%,劣V类断面为0.6%,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的12个消劣断面,9个断面暂时消除劣V类,剩下的3个也在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在近期召开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推进会上指出,“十三五”期间,开展了国控断面“消劣行动”,160多个国控劣Ⅴ类断面实现消劣,截至今年6月,全国的国控劣Ⅴ类断面仅剩1.1%,基本消除了国控断面劣Ⅴ类。
工作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
总体上,全国水环境质量在持续改善。但是,工作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仍有一些省(区)面临完不成今年碧水保卫战目标任务的风险。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湖北省Ⅰ-Ⅲ类断面数量,辽宁、山东、陕西等3省劣Ⅴ类断面数量与年度目标还有差距。同时,全国共有10个省(区)16个断面水质呈恶化趋势。其中,安徽省4个,山西、内蒙古、云南3省(区)各2个,辽宁、黑龙江、河南、广东、海南、陕西6省各1个。此外,太湖总磷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5.2%;滇池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3%。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依照《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安徽省存在水质预警断面。
此外,宁夏、云南、江西等3省(区)“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其中,宁夏78个水源保护区中已划定的只有19个,划定比例为24.4%;云南329个水源保护区中已划定的87个,划定比例为26.4%;江西754个水源保护区中已划定437个,划定比例58%。长江经济带云南、江西、湖南等3省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相对滞后,其中,云南在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1263个,划定数量为131个,划定比例10.4%;江西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900个,已划定467个,划定比例51.9%;湖南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1302个,已划定810个,划定比例62.2%。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辽宁省大连市上报整治完成的凌水河黑臭水体管网建设不合理,存在污水泄漏、水体返黑返臭现象。海南省海口市上报整治完成的河口溪黑臭水体控源截污不到位,建设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无法发挥作用,水体明显黑臭。
碧水保卫战任务须全面完成
碧水保卫战是国家确定的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之一。按照国务院要求,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1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减少10%以上。
就碧水保护战,生态环境部明确提出,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突出“四种水体”,即集中饮用水水源地;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入江河湖海不达标的排污口水体。
据张波介绍,截至2019年底,3年多时间累计完成2804个饮用水水源地10363个问题整改,一批久拖未决的老大难环境问题得到纠正,7.7亿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有力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86.7%,其中36个重点城市消除96.2%,其他城市消除81.2%。渤海入海河流劣Ⅴ国控断面由10个下降至2个。
同时,生态环境部已经完成长江及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目前,涉及的省(区、市)正在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张波指出,从环境角度看,各地以水污染为代价的发展方式正在发生转变,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是,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相当突出,部分地区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很多,水生态破坏以及河湖断流干涸现象比较普遍,重点湖泊水华问题虽经多年治理仍居高不下,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城乡面源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按照“水十条”要求,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据张波介绍,“水十条”提出的今年的目标任务共有31项。作为牵头和协调部门,生态环境部将坚持“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抓好部门任务分工,按季调度正在推进的31项任务的进展情况。对任务完成滞后事项加强督导并信息公开,确保按时完成“水十条”的目标任务。
2020年是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年。生态环境部明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仍然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症结并制定精准、科学的整改措施,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依法推进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碧水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