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监控缺失 交银国际证券被罚1960万元

中澳经纬客户端4月20日电 据香港证监会网站20日讯息,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工司因犯有很多安全监管违反纪律注意事项,包含在处理非官方资金银行存款及维持和实施保证金贷款和追收保证金政策领域的缺失,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并罚款1960万元。

内部监控缺失 交银国际证券被罚1960万元

香港证监会指出,交银证券未设立有效监控对策以辨识非官方存入客户帐户的其他应付款款,未遵从《查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导意见》,及《内部监控指导意见》和《职业操守准则》内的多选法条。香港证监会察觉,有几笔区别在2009年、2011年及2015年以支票及银行转帐方式存入客户帐户的非官方银行存款,等到2016年才被辨识出去。

证监会在检视交银证券于2012年12月至2016年11月期间的保证金贷款和追收保证金政策时,察觉有一处不够,包含已近:将清晰的保证金贷款和追收保证金政策压案不查并严格履行,尤其是与发出保证金追收通知书、强行变现及停止进一步贷款有关的政策;备存有关偏差保证金贷款政策的书面解释的历史纪录;确保客户已请悉知保证金追收通知书;尽早向客户收取任何超期其他应付款的保证金数额;备存适当及详实的追收保证金历史纪录;相对主义地为保证金客户预定金并履行信贷上限;将申报及批复暂停变现和发出保证金追收通知书的关键责任及职能予以分割。

香港证监会还察觉,交银证券没有确保以下注意事项:于客户帐户做好的买卖已获适当授权;工司能基于合理的原因信纳最原始负责发出本项买卖的显示灯的人员的生份,及买卖显示灯已妥为纪录;客户生份及买卖详情已在买卖认定中妥为认定;就其代表没有纪录买卖显示灯之事立刻向证监会汇报;及充分调查及尽早回应客诉。

香港证监会表示,在决策采取上述党内处分时,已依赖于全部相关情形,包含:交银证券过往并无遭受党内处分的历史纪录;交银证券已采取步骤就被认定不够之处修改其政策和程序;交银证券同意委聘独立的检讨中介机构就其内部监控对策做好检讨;交银证券所犯的缺失严重、牵涉范围范围广并维持了每段等同于长的时间段;及必须向业界清晰传达,证监会将毫不犹豫地对没有制定适当内部监控对策以保障其运行及客户的持牌法团付诸行动。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873 字。

转载请注明: 内部监控缺失 交银国际证券被罚1960万元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