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基金)【2020】125号
为促进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十年国债,基金代码:51126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十年国债提供一般流动性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上证公告(基金)【2020】125号
为促进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十年国债,基金代码:51126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十年国债提供一般流动性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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