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国际控股公布, 该公司于5月14日收到上海爱建催缴函,其通知集团有关重续贷款融资之条款已于今年2月13日失效,原因是决议案未能于集团股东特别大会获得通过。因此,上海爱建授出之贷款融资下结欠之款项须按原定条款偿还,预计有关金额至今不多于5.5亿人民币;及上海爱建将强制执行针对集团全资附属镇江天工全部股权及镇江天工所持物业项目之押记。集团正评估催缴函之影响,并将尽最大努力与上海爱建磋商,务求就此事达成和解。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集团之业务及运作维持正常。倘有任何重大发展,公司将发表进一步公布。
资料显示,于2020年4月7日,该公司附属公司舟山铭义、杭州铭伦及东投地产订立该协议,据此,舟山铭义拟向东投地产出售目标公司之100%股权及该股权所附带之一切权利及责任,代价为人民币1.77亿元。
目标公司之主要资产为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之土地之物业权益。该土地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福兴街以北,土地面积约23,642平方米。其位处临安区中心地段,四周具备完善的设施及基础建设,距离杭州-瑞丽高速公路入口5公里以内、临安区政府3.5公里以内、临安人民医院3.3公里以内。该土地拟发展住宅单位为主,最大可发展建筑面积约42,556平方米。于2020年4月7日,该土地之发展工程尚未展开。
上述交易之决议案于5月13日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未获股东投票表决通过。反对票相信是来自中国信达。
资料显示,中昌国际控股于4月5日公布,根据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的融资协议,现金0.5425港元三盛宏业从中国信达处获得一笔7亿港元之贷款融资,该融资由一系列保证所担保,其中包括股份按揭、保证协议及第二留置权物业按揭。由于持续发生于融资文件所载之违约事件,且当时据中国信达所深知及确信,三盛宏业正面临巨大经济困难,故中国信达于2019年10月18日按照融资文件行使其权利执行股份按揭及转让843,585,747股押记股份。
中国信达于2019年12月31日进一步实施保证协议,并以有利于其自身的方式转让未偿还本金额为11,000,000港元之可换股票据,于其所附之转换权获悉数行使后,该等可换股票据可根据现行之每股转换价0.802港元转换为13,715,710股新股份。
根据受百慕达法律所规管的股份按揭,于执行押记股份后,超出标的按揭项下已抵押债务的任何销售收益必须归还予三盛宏业或有权获得该收益的其他人士。
由于该执行行动,中国信达成为押记股份及可换股票据之实益拥有人。中国信达成为控制本公司约74.98%表决权之控股股东,自2019年10月18日起生效。三盛宏业自同日起不再为控股股东。
中国信达因转让获得公司约74.98%表决权之控制权后,其已触发须就中国信达尚未拥有或尚未同意将予收购之公司全部证券作出强制全面要约的责任。
公司申请股份5月18日恢复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