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冲击IPO控股股东出难题

  国企要上市,这在A股市场并不少见。但现在如果是100%股权均由国有股东持有的企业冲击IPO,并不常见。

  近期,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塑股份”)预更新披露了招股说明书,拟主板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需要指出的是,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塑股份共有7名股东,而这7名股东均为国有股东。其中,控股股东还兼任着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双重身份。

  大股东兼两职

  据了解,华塑股份成立于2009年,由淮矿集团、马钢集团、皖投集团、东兴盐化出资设立。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塑股份共有7名股东,分别是淮矿集团(华塑股份控股股东、安徽省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持有52.95%;皖投工业持有15.43%;建信金融持有10.81%;中国成达持有5.77%;定远国资持有5.43%;马钢投资持有4.81%;东兴盐化持有4.81%。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华塑股份的7名股东均为国有股东。也就是说,华塑股份是一家实实在在的国资企业。

  除此之外,华塑股份与其控股股东淮矿集团还有其他更密切的关系。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2019年(下称“报告期”),华塑股份向淮矿集团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704.18万元、15282.26万元、17516.51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3%、3.49%、3.83%。2017年和2018年,淮矿集团均为华塑股份的第一大客户。

  同时,报告期内,华塑股份向淮矿集团采购商品的金额分别为111234.96万元、90984.76万元、619096.96万元,分别占当期采购金额总额的46.58%、33.89%、22.53%。也就是说,淮矿集团不仅是华塑股份的控股股东,还是其第一大客户和供应商。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第一大客户和供应商是同一家公司,那么市场会关注其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对于华塑股份而言,淮矿集团不仅是第一大客户和供应商还是其控股股东,证监会对此会更为关注。

  债务压力较大

  据了解,华斯股份主要从事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及烧碱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等,构建了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产品包括PVC、烧碱、灰岩、电石渣水泥、石灰等。

  报告期内,华塑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4783.45万元、437903.83万元、456787.5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9860.67万元、41341.81万元、50080万元,业绩呈现持续上升的情况。

  那么,在业绩靓丽、股东稳定的情况下,为何华塑股份还要选择上市?

  记者查询发现,这或许与其有较大的债务压力有关。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华塑股份的流动资产分别为78683.36万元、127708.14万元、76597.44万元,流动负债分别为356056.36万元、386774.67万元、313035.45万元。在上述时间段内,华塑股份的流动资产始终低于流动负债。

  此外,报告期内,华塑股份的流动利率分别为0.22、0.33、0.24,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0.84、0.74;速动比率分别为0.17、0.26、0.18,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0.75、0.65(注:2019年华塑股份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未披露)。可以看出,2017年和2018年,华塑股份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始终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同时,报告期内,华塑股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0.41%、75.69%、60.51%,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1.39%、33.32%(注:2019年华塑股份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责率未披露)。也就是说,华塑股份曾一度接近资不抵债,且资产负债率也始终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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