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陈华抢了个“空壳”?

阳光股份:陈华抢了个“空壳”?
京基集团董事长 陈华

  乐居财经 林振兴 发自北京

  经过四年拉锯战,陈华终于拿下了阳光股份,这也成为京基入主ST康达(京基智农)、英裘控股(京基金融国际)之后的第三个上市平台。

  4月28日晚间,阳光股份(000608.SZ)发布详式权益报告书。报告披露,阳光股份第一大股东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LTD. (简称“EPDP”)将全部持有的2.18亿股股份转让予京基集团,占阳光股份总股本的29.12%。

  转让完成后,阳光股份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将终结,京基集团将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陈华也名正言顺地成为实际控制人。

  经双方协商,此次股份转让总对价为14.41亿元,相应标的股份单价为6.6元/股,且转让所需资金全部来自于京基的自有资金。截止4月29日,阳光股份收盘价5.56元/股,市值42.37亿元,按此计算,此次股份交易价格较收盘价溢价18.71%。

阳光股份:陈华抢了个“空壳”?

  “三角恋”告终

  作为京基集团的创始人,陈华以擅长“总统营销”出名,其打造的京基100大厦一度是深圳最高的地标建筑。早在四年前,他将目光锁定于“无主状态”的阳光股份。

  陈华与阳光股份的资本情愫可以追溯至2016年的夏日,彼时,双方开始了重组的首次商谈,他曾委派时任京基集团审计部经理的龙英对阳光股份的尽调工作,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成都这些阳光股份的布局重镇。

  次年,阳光股份就曾筹划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京基集团收购其全资持有的京基百纳100%股权。采用现金方式,收购一家潜在价值超过自身资产规模的商管公司,交易细节耐人寻味。

  这场“蛇吞象”的交易并不被市场看好,当年12月初,资产重组案“因双方对标的资产的估值及核心交易条款存在分歧”而无疾而终。

  沉寂了一年之久,陈华始终没有放弃对阳光股份的争夺。2019年3月,京基集团将目标直指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之位,这和此前“阳光股份反向收购京基百纳”的迂回方式很不一样,由大股东EPDP直接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进行。

  在外界看来,无论用何种方式上演,股权交易大戏都殊途同归,陈华的根本目的是想拿下阳光股份这个壳资源。

  哪里有壳资源,哪里就有“抢壳”的戏码。阳光股份的“壳资源”价值并非只有陈华发现,其它资本也陆续发动过攻势,包括中信、旭辉(00884.HK)都与阳光股份进行交易。

  其中,旭辉控股旗下子公司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永磐)在2016年两度举牌阳光股份,持有阳光股份12.25%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对于增持原因,永磐实业表示,系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看好。

  林峰在旭辉业绩会上曾强调,“增持阳光股份,只是参股的一家公司,从来没有考虑用阳光股份回A,而是为公司做经营管理。”

  在阳光股份2019年开年第一场股东大会中,旭辉表达了深层诉求,曾谋求进入董事会,将其方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置入阳光股份。

  然而,旭辉方的上述决议均遭否决,吃了“闭门羹”。阳光股份曾毫不客气回应称,公司认为不排除其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可能。

  三无“空壳”

  虽然陈华已顺利入主阳光股份,但这个“壳资源”真的如他所愿般美好吗?

  从年报来看,这家地产企业已是“三无”状态:无新增土地储备项目、无累计土地储备情况、无在建项目开发情况。

  2019年,阳光股份使出卖尾盘、收租和转让股权资产等各种手段,其业绩仍由盈转亏,实现营业收入2.43亿元、归母净利润-0.82亿元、总资产65.8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95%、813.20%和12.17%。今年一季度,公司预计继续亏损1600万元至2400万元。

  其解释关键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2019年处置商业项目,导致相应租金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及公司目前住宅、商住等开发库存销售处于尾盘销售状态,相应开发项目销售收入持续下降。

  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阳光股份当下的困局是战略不清晰,管理运营能力欠佳,“该公司去年不仅没有新增项目,而且市场传出其与多家企业接触准备出售资产的消息,业务收缩的迹象较明显。”

  近几年,阳光股份已多次处置旗下资产。2017年5月,四川蓝光和骏以21.29亿元收购了阳光股份天津西杨柳青项目;2019年3月,阳光股份以1.74亿元的价格将北京朝阳区北苑一个项目部分权益,卖给了境外企业龙君环球有限公司。通过卖卖卖,阳光股份在2019年末的经营性现金流由负转正至1.65亿元。

  未来,阳光股份业务将主要聚焦在京津沪地区不良、低效资产的收购、改造提升和退出。

  眼下最棘手的是,京基与阳光股份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阳光股份在公告中表示,虽然京基集团、京基智农和阳光股份在房地产销售上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情形,但因其主营业务以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与资产管理为主,其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现有房地产开发销售收入为销售住宅、商住等开发库存销售。

  其称,阳光股份近几年来没有开发新的楼盘,阳光股份与京基集团、京基智农之间不产生实质性竞争,不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为解决同业竞争,京基宣称,拟采取多项措施,其中包括商业管理与经营方面相关业务机会将优先提供给阳光股份实施,并表示将在五年内逐步采取资产重组、委托管理、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业务的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2179 字。

转载请注明: 阳光股份:陈华抢了个“空壳”?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