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南京,记者 王俊仙)讯,5月6日晚间,长江健康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江医药投资”)收到北京仲裁委仲裁案受理通知,申请裁决马俊华和刘瑞环配合和信会计所对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信制药”)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并向长江医药投资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1.34亿元及资金占用损失等。
至此,马俊华和长江医药投资形成“互诉”局面,此间华信制药已“失控”。
资料显示,华信制药是长江健康二级子公司,长江医药投资持有华信制药60%的股权。2018年7月,长江医药投资与华信制药原股东马俊华、刘瑞环等签署协议,拟以现金9.3亿元收购华信制药60%股权。股权转让款分为两阶段支付,第二阶段共计4.21亿元,将在华信制药完成2018年-2020年期间每年承诺业绩时,分三期,每期分别支付1.4亿元。
但长江医药在华信制药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情况下,并未按期支付1.4亿元,只在去年9月2日支付了3000万元。
为此,2019年11月底,长江医药收到仲裁申请书,马俊华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请求裁决长江医药支付剩余2018年应付转让款1.1亿元及相关违约金,且返还华信制药剩余18.09%股权。
到了今年3月,双方矛盾加剧。
根据长江健康公告,2020年3月16日,其年报审计工作组进驻华信制药开展2019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但审计工作组在开展工作期间多次受马俊华及刘瑞环组织人员阻挠,导致审计程序、审计工作无法正常推进。
这最终还导致长江健康2019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鉴证报告。
那么,在未进行审计情况下,长江健康上述仲裁申请中业绩补偿款如何计算得出?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长江健康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了华信制药业绩数据:华信制药2019年度营业收入1.32亿元,净利润-1352.3万元,分别占长江健康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2.60%、3.43%。长江健康认定华信制药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确认2019年度业绩补偿收入金额1.4亿元。
对此,审计机构和信会计所认为:“长江健康已失去对华信制药的控制,我们未能接触到华信制药的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无法对华信制药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华信制药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公允性、业绩补偿金额的准确性,以及对长江健康公司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对于华信制药财务数据来源等,5月6日,华信制药内部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的华信制药财务数据,以及以此为基础根据协议约定计算出的2019年补偿款数据,来源于华信制药2019年度银行流水、报税记录等事实依据,由于目前无法查阅华信制药的原始财务凭证,因此这些数据未经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的业绩补偿金额,将以仲裁裁决结果为准。
那么,马俊华是否认可这些数据呢?财联社记者试图联系马俊华方面,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