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的债券承销地板价让各方都坐不住了!头部券商多遭指责,自律公约要求缔约机构遵守“十二不得”

财联社(记者,北京 陈靖)讯近日,海南股权交易中心发布的一则公告引发市场关注。公告表示,称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兴业银行中选,但承销费率竟低至0.03‰!

交易商协会火速调查,在公告宣布的次日,多家承销机构就收到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自律公约》(下称公约)草案。

根据公约,缔约机构须在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招标承揽等报价中,承诺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综合评估项目成本、合理确定报价,保证足够的人员和费用投入,确保相关业务高质量开展。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务融资工具项目竞标或承揽;不得承诺发行利率;不得承诺获得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通知书时间及注册额度等不确定事项。

财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伍超明告诉记者,中期票据发行主体资质较优且金融服务需求相对较多,为争夺客户资源,承销商以低承销费率吸引客户,并据此带动其他业务增长、赚取更多利润,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投行人士何南野表示,中期票据、债券等承销费率不断下滑,是近几年愈发明显的一种趋势。背后有两大原因:一是行业竞争越发激烈,竞争对手之间杀价的情况已是常态化。二是相比股权项目,票据、债券等项目承做门槛很低,难度很小,本质上任何持牌金融机构都能有效完成,因此在费率方面,难以获得较高的溢价。除两大原因之外,有些项目可能是券商投行的战略性项目、战略性客户,往往也会收费比较低。但这也让监管对潜在风险的担忧加大,不得不出具相关罚单以整治这种竞争乱象。

据行业人士反应,大项目的低价承销更多出自头部券商,这与头部券商投行既要赚钱又要行业排名有很大关系,而以头部券商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又往往能拿到这些用来赚吆喝的大项目。

缔约机构需遵守“七不得”与“五不得”

交易商协会表示,公约草案是应部分承销机构成员要求,由相关市场成员起草。制定公约的目的是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打造高质量承销机构队伍,营造良好的行业生态。

根据公约草案,在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承揽承做阶段,缔约机构有以下“七不得”:

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务融资工具项目竞标或承揽;不得承诺发行利率;不得承诺获得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通知书时间及注册额度等不确定事项;不得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进行或承诺进行利益输送以争取市场份额;不得采用虚假宣传或夸大其词误导和欺骗客户;不得对其他承销机构进行歪曲、诋毁,或运用模糊概念、容易产生歧义的图文资料影射其他承销机构;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缔约机构要遵照以下“五不得”:

不得就发行利率等不确定事项做出事先承诺,操纵发行定价;不得针对本次发行,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主承销商从发行人处合法收取的承销费,以及承销团成员从簿记管理人处合法收取的销售佣金不在此列);不得未经合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就发行文件确定的时间安排、利率(价格)区间等内容进行调整;不得以谋取不当利益为目的,有意向不同机构区别提供发行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据了解,公约正式生效期间,若经三分之一以上缔约机构提议并经半数以上缔约机构同意,可对公约进行修改或废止。

行业恶性竞争屡禁不止

近年来,承销机构为了冲业务规模,频频打出“吐血价”。更有甚者,承销收入仅千元,即使监管部门多次出手,但依然很难彻底杜绝恶性竞争的情况发生。

海南控股的超低承销费并非个例,甚至还有更低者。4月24日,厦门特房集团发布债券承销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和中信证券联合体,承销费率低至0.01‰,这意味着1亿元的债券承销费仅有10元,还要两家机构平分。根据公示结果,该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信建投和建行厦门分行联合报价为十万分之五(0.005%),第三中标候选人农行厦门分行和国泰君安的报价为万分之一(0.01%)。

2018年证券业协会曾发布《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收费情况行业通报》,数据显示,有52个公司债券项目未收取承销费;有62个公司债项目承销费率不高于千分之一,其中有21个项目承销费率在万分之一以下。

当年9月证监会在《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中表示,对个别承销机构承销费率远低于正常费率、执业质量存疑的公司债券项目,监管将开展转向现场检查工作,核实承销机构是否履行了充分适当的尽职调查程序以及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于承销机构执业质量存在问题,或存在违规承诺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9年又爆出某大型央企为百亿规模公司债承销招标,有券商给出8万元超低价,更有两家券商报出了百万分之一的承销费率,即1万元。不久,广东省证监局向广发证券下达行政监管决定书,称广发证券存在以低于成本价格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的情形。

同年,证券业协会出台《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其中将承销费用加入主要考核指标,体现了监管打击价格战的用心。

以海通证券为例,2016年上半年的承销收入与总承销金额之比是0.3%,而2015年该数据曾为0.6%~0.7%。

海通证券债券融资部相关人士表示,该数据下降至去年的一半,一方面是因为行业环境,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承销费率本身就在走下坡路,价格战持续开打,另一方面,海通证券之前金融债做得少,金融债的收费本身就低,现在基本上就在0.1%左右。

财信证券伍超明告诉记者,金融债项目是券商冲排名的较好抓手。一是,金融债规模大金融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主要品种,截止到4月30日,金融债余额约23.6万亿元,在全部债券余额中的占比在23%左右,是我国债券市场的第一大品种。二是,金融债发行风险较小。政策银行债是金融债的主体,其余额占比在七成左右,与其他债券相比,金融债具有发行风险小、单笔规模大等优势,在防控风险的同时有利于券商排名的上升。三是,对其他业务的带动效用强。由于金融债的发行主体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券商和其他金融结构,承销金融债项目有利于拓展同业资源,对公司其他业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还能在其他相关服务中获得后期收入。

正因如此,才会导致如此频繁出现恶性竞争情况。

目前已有部分机构因超低报价被监管处罚。2019年4月,因存在低于成本价格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情形,广发证券被广东证监局要求责令整改。

价格战中,大券商未能岿然不动,中小券商更是凌乱。

某排名前五的大型券商债券融资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券商债券承销前十的排名榜单当中出现了鲜有耳闻的券商,甚至不乏2B评级的券商。追踪其原因,不少中小型券商通过临时从其他券商挖角,进行低价销售来抢占份额。中小券商的决策条线相对比较直接,机制比较灵活,所以可通过这种打法迅速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

2019年债券承销金额上涨23%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有数据可考的94家券商债券承销金额总计72418.07亿元。而2018年全年,有数据可考的95家券商债券承销金额总计仅为59001.34亿元。从承销规模来看,券商承销总额已比2018年上涨了22.74%。

中信证券年内债券承销额为9230.27亿元,排名榜首,较2018年的7817.16亿元上涨超18%。年内债券承销规模排名亚军的为中信建投,承销总额为8079.49亿元,较2018年全年的6082.96亿元,涨幅高达33%。

何南野表示,“未来券商业务向头部集中趋势愈加明显,这也倒逼各家券商在具体业务承做时需要加强防范、严把风控,根除完全的利益导向、业绩导向,均衡考虑风险和执业质量的平衡。”

一是,转变理念、转变观念,要强化自身的责任感,要勇于在资本市场承担更大的责任。二是,要比以前更注重专业能力的发挥,要改变纯粹的中介的地方,要强化独立性和话语权,不能被公司客户所左右,要代表广大投资者利益,从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三是,公司内部体制机制的变革,要更加强化公司风险管理部门的重要地位,发现项目问题并解决项目问题,更有效的防范项目的风险。四是,对公司激励机制要进行新的改革调整,对项目人员的奖金进行适当递延发放,或提取部分项目奖金作为风险准备金,以尽量减少项目人员过于短视而无视职业质量和风险情形的出现。

在市场人士看来,在监管考核趋严的大趋势下,今年种种合规和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案例,需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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