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2020年8月28日,深交所向华昌达发出问询函:针对“时任董事长颜华曾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3亿元,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之。”等情况,深交所提出包括“时任董事罗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因相关担保事项被判处在颜华、罗慧不能清偿债务后,对颜华、罗慧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连带赔偿责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相关担保赔偿责任计提预计负债约1.17亿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9.8%。”等要求。请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充分提示风险,在9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每经头条——慧择保险董事长马存军:深圳的开放包容是具有前瞻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