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退市尘埃落定 实控人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已被捕两年

6月17日,金亚科技(300028,SZ)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下发的《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深交所最终作出维持对金亚科技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金亚科技作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事实认定清楚,规则依据充分,实施程序规范,并无不当,应予维持。”深交所在复核决定书中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深交所在复核决定书中称“本决定为终局决定”。换句话说,金亚科技的退市已成定局。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8年7月,金亚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就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已被四川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刑事拘留。

而涉嫌欺诈发行引发了海量投资者索赔诉讼。启信宝显示,金亚科技涉及的裁判文书多达1746份。在多份文书中可找到这样的表述:“本院认为,本案已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暂不具备执行条件。”

2020年5月14日,金亚科技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于金亚科技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认定,金亚科技因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其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随后,金亚科技向交易所提请复核申请。

金亚科技认为,因其实际控制人周旭辉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件还未调查结束。金亚科技2016年至2019年年报反映的业绩亏损是否真实还没有结论,周旭辉及公司的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会影响金亚科技2016年度至2019年度业绩亏损的判断,交易所依据金亚科技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缺乏公允性。

此外,金亚科技部分股东认为,周旭辉未向公司提供确保履行承诺的担保资产及恶意不履行承诺系造成金亚科技2016年至2019年亏损的原因。金亚科技股东已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履行承诺并向金亚科技支付赔偿款,目前法院正在立案受理中。立案期间,深交所不能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针对金亚科技的复核审请,深交所认为:“金亚科技因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被实施股票暂停上市后,其首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的事实清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具备事实基础和规则依据”、“本所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不受投资者民事赔偿案件立案状态的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规定,“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的,自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该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

换句话说,金亚科技股票将自2020年6月1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启信宝显示,金亚科技有多达167条被执行记录,而且其中比例不小的一部分执行金额都是几百元。一家上市长达10年的公司,为何会沦落到如此地步?

早在2018年6月,深交所通报了金亚科技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

中国证监会对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显示,金亚科技在IPO申报材料中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营业收入,占当期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47.49%、68.97%;虚增2008年、2009年1至6月利润,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96%、109.33%。

随后,金亚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四川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9年度金亚科技的年审会计师审计意见包括:“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的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金亚科技并非触发“重大违法退市情形”,而是触发了“亏损退市情形”。

虽然退市原因并非重大违法,但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引来了海量的诉讼。截至2019年底,金亚科技已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合计1284 例,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损失金额合计约4451万元,支付案件受理费合计443万元。

而金亚科技并未及时支付上述赔偿款项。

金亚科技在2019年年报中称:“公司因未及时支付证券诉讼赔偿款,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合计约436万元,造成公司存款账户被法院申请冻结存款额度合计约244万元,实际已冻结约64万元。公司投资的四川中电昆辰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惊梦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以及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部分应收款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协助冻结。”

金亚科技2020年一季报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其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约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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